“709大抓捕事件” 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 家属被强制送回江西南昌 法院外遭严密封锁 外媒被禁进法院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6年8月3日“709大抓捕事件”中当事人胡石根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提起公诉,该案一审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两个弟弟胡水根和李述进8月1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了解开庭情况被带走强制送回江西南昌。

8月3日早上10时许,北京李美青和郭红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申请旁听,遭天津二中院外警察拿走身份证并被带走至天津市救助站。

据现场媒体报道法院外面和四周路口均有警察和便衣人员严密封锁。记者在法院周围没有看到被捕律师的亲属或围观人群。附近小区居民说,这两天法院有大案子在审理,警察不准无关车辆和行人进入。美国之音记者向执勤警员表明身份后被告知媒体人员不得入内。立即有男女多名便衣人员围上前来,查验证件后,将记者用为外媒准备的中巴送到几公里外的新桃园酒店。当局在该酒店设立了媒体中心,专供采访709律师颠覆案庭审的外媒使用。

现场法新社記者于twitter上表示,在附近的饭馆亦遭多个便衣警察查证件。

据央视快讯指:胡石根因颠覆国家政权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8月3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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