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维权人士刘正有离奇“诈骗案”将于二十日宣判


(2010-8-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15点,四川维权人士刘正有的代理律师郑建伟接到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电话通知,称将于2010年8月20日下午4点对刘正有的所谓诈骗案进行宣判。法院安排在下午16点宣判估计是出于最大限度降低影响考虑,判了就撤。

四川著名维权人士刘正有被当局构陷“诈骗罪”于7月6日开庭审理后,一直到判决最后期限的2010年7月27日都没有结果。事实上,自流井区法院很清楚,刘正有在整个办理社会保险根本不存在虚构事实的故意,当然够不上“诈骗罪”的基本要件。

在“社保诈骗案”中,是目前正取保候审在家的贩毒人员马兴权和冯玉琴为获取不法利益,通过与多个行政部门之间的不正常关系,伪造假材料替他人办理社保退休金。国家社保如此容易被诈骗说明了什么问题?冯玉琴做假究竟得到了多少政府官员的暗中帮助?

刘正有被指控虚构事实、诈骗社保养老金,完全是地方当局因其长期从事民间维权而采取的迫害手段。权利运动希望国内外媒体关注8月20日的宣判结果。

自流井区法院王鈡霞:08134706259。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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