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他人溺水身亡 王洪新为何十二年得不到见义勇为认定




(2010-8-24)权利运动发布:
如果出现一个共产党的党委书记或者局长、科长什么的,因救助一位平民百姓而身亡,其结果会怎么样?相信党中央绝不会放过这样千载难逢的宣传机会,人民日报、新华社、CCTV、乃至地方媒体肯定是忙的不亦乐乎。不要说救助他人死亡这种见义勇为的高尚行为了,就是上个厕所突发脑溢血死亡还评一个“因恭牺牲”呢!

普通百姓救助他人死亡会获得怎样的待遇呢?刚刚从北京疲惫地回到湖北十堰的安小平致电权利运动:因十二年前丈夫王洪新救助他人溺水身亡而申请见义勇为一事,辗转在北京的各个部门近一个月,最后还是让回湖北省找十堰市民政局解决,没有十堰市综治办主任温和灿的同意,我丈夫王洪新的见义勇为怎么可能办下来?

据安小平女士反映,王洪新见义勇为的过程很简单,也很悲壮。1998年5月29日傍晚,劳累一天的王洪新正在十堰市张湾区头堰水库洗澡,突然见不远处有人落水,就毫不犹豫进行施救,结果与被救者黄全周双双沉入水中淹死。王洪新去世时才三十八岁,留下了妻子和一双未成年儿女。

安小平和丈夫王洪新户籍所在地是河北省沧州市,由于家境贫困投亲靠友到湖北省十堰市做面条加工生意。王洪新勇救落水者黄全周溺水身亡后,当地派出所给出了救助他人牺牲的调查结论,但是地方政府没有给予抚恤。直到2005年,安小平提出见义勇为申请,十堰市张湾区公安分局花果路派出所、张湾区综治办等单位给予“情况属实”的证明,但见义勇为的申请到了十堰市综治办温和灿手上就卡住了。

设立见义勇为的称号是对正义和道德的褒奖,其中见义勇为中的一点微薄的物质奖励也是对见义勇为者家属的一丝抚恤,如今王洪新这样不顾自己安危勇救他人而牺牲的人都得不到见义勇为的奖励和抚恤,以及中央各部门相互推诿,我们完全有理由质疑共党政府设置见义勇为的目的性!

十堰市综治办温和灿不择手段刁难安小平女士为丈夫申请见义勇为是何居心?是不是安女士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没有向其奉上一份好处费来满足其共党官员习以为常的、丧心病狂的贪婪?今天,中华民族几千年建立起来的“礼义廉耻”道德观,就是被温和灿这样的共党官员破坏殆尽的!
(闻天不祥撰稿)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