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国土局拒绝公开征地报批方案背后的罪恶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以内部审批流转性文件为由拒绝公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告知书)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答复无锡阳山镇的申请人唐梅英:“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这当然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的)

(2010-8-25)权利运动发布: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庄秀凤,收到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一封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在该告知书中称,宜兴市隔湖娱乐城地块的一书三方案的信息,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审批流转性文件,不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之内,不予公开。

何为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所称的“一书三方案”?实际就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地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向有审批权力的上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呈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补偿)方案。在“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中,至关重要的是第四个征用土地补偿方案,直接关系到失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的信息是否应该向利害关系人(被征地农民)公开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属于信息公开范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2004]28号文件规定,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和征收土地补偿方案落实情况都必须向被征地农民公告和公示,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也曾明确答复无锡市阳山镇的申请人唐梅英,地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为什么拒绝向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庄秀凤公开宜兴市隔湖娱乐城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的申请?首先,宜兴市隔湖娱乐城征地项目不涉及国家机密,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流转性文件不予公开缺乏法律依据。其次,“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中的向失地农民支付的征地补偿标准必然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呈报。否则,审批的行政部门和负责人是绝不会、也绝不敢在“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上签字盖章的。

搞清楚以上问题后,就能够揭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拒绝公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背后的罪恶了。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庄秀凤所在的村叫宜兴市官林镇滨湖村,全村原拥有2000多亩基本农田,现已经基本上全部被征(大部分是建造楼堂馆所和闲置囤积)。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宜兴市属于二类土地类别,滨湖村的土地补偿应该在7~8万元每亩。2000多亩耕地加上自留地、宅基地、未利用地等,滨湖村的失地农民将获得2亿元以上的补偿。事实上,滨湖村的失地农民除了极少部分土地拿的了几百元的补偿外,其余绝大部分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由此可见,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拒绝公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极有可能是为了掩盖侵吞土地补偿款真相!

当弄明白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拒绝公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背后存在的巨大黑洞后,人们不仅要问,这些本属于失地农民的活命钱现在都哪里去了?庄秀凤、卫洪南、史杏新等失地农民无数次要求村委会公开村财务,也无数次向地方的司法机关举报和控告,但这些理论上的有效途径最终都无功而返。2010年5月15日,中共中央派出第四巡查组到江苏省进行为期三个半月的视察民情,失地农民们以为来了钦差大臣包青天,结果到8月1日期满后,钦差大臣丢下望眼欲穿的失地农民自个儿盆满钵满回京复命去了。

要想知道这些失地农民的活命钱哪里去了?发生在辽宁省、却震惊全国的一个案例倒是可以帮助大家做一些猜想,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有一个女色魔局长叫罗亚平,仅仅在区国土资源局的局长宝座上干了几年功夫,通过官匪勾结的暴力征地拆迁就获得了上亿元的赃款,还有22套高档房产。当然,在不法的征地拆迁中陪同女局长罗亚平一起捞钱的上司下属还有一大帮。要知道,江苏省的宜兴市经济要比抚顺市的顺城区要发达的多,顺城区的被征地拆迁农民拿到的补偿费还比宜兴市官林镇滨湖村的失地农民多一些。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要让国民经济步入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称,要让老百姓获得财产性收入。请问:宜兴市政府对农民进行征地拆迁拒不给予补偿算不算可持续发展模式?老百姓土地被征、房屋被拆,连现有法律规定的基本补偿都拿不到,还谈什么财产性收入?

近14亿人口所拥有的有限的土地资源总有一天会在今天疯狂的掠夺经济下枯竭,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拒绝公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背后所隐藏的罪恶、总有一天会引发滥征滥用土地资源而引起的粮食、金融、就业等等危机的大爆发。

更为可怕的是,拒绝公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绝不仅仅在无锡、宜兴这样非法征地拆迁的重灾区存在,几乎是“大跃进”运动全国一盘棋的翻一版。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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