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公安称访民黄光玉为“国母”,并要其签帮教协议


(2010-6-5)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接到消息,因参加“访民春节晚会”而于2010年3月2日遭劫访的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冤民黄光玉,昨天刚被吉首市镇溪街道办和吉首市公安红旗门派出所的人从白马龙劳教所(戒毒所)接出。

黄光玉是因2004年相信政府的宣传,结果在集资项目中遭到坑害(该集资曾在当地造成大规模群体抗议事件),以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问题而成为访民的。其在信访维权过程中多次被劫访关押以及拘留和劳教,由于健康问题劳教被所外执行。

这一次黄光玉因在北京上访时参加“访民春节晚会”被重新关入劳教所,给黄光玉的身体带来了更加严重的伤病。已经无家可归且无任何收入的黄光玉要求给予治疗,结果吉首市公安红旗门派出所的警察嘲笑黄光玉:你是“国母”啊,我们政府要给你治病?并要求黄光玉在一份“帮教协议”上签字。黄光玉断然拒绝了这些公安人员的非法要求,并义正词严表明:自己从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吉首公安将自己关押戒毒所本来就是违法的,自己还会继续依法维权。

“国母”一词老早以前是对“国父”孙中山的夫人宋庆龄的称谓,稍有历史和政治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宋庆龄前应该叫“太后娘娘”,在宋庆龄后应该叫“党母”。权利运动友情提醒吉首公安人员,将黄光玉称为“国母”显然属于用词不当,是对“党母”的大不敬!

目前,无家可归的黄光玉被安顿在吉首市丽华宾馆,希望国内外媒体给予关注。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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