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诬陷门”二审历时五小时,事实已辩清但法庭择日宣判



(警察虎视眈眈、如临大敌)
(2010-6-13)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福州当局动用公权力以“诽谤罪”起诉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网民的二审在福州市中级法院如期开审,从上午8点30分开始到下午13.35分结束,整整历时5小时多,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今天,尽管大雨瓢泼,尽管300多警察包括持枪武警、保安在四条进出路口拉起警戒线虎视眈眈,尽管还有一些访民被当局强迫限制人身自由,但还是有上百老百姓自发到现场给予范、吴、游三位网民声援,公道自在人心!
(老百姓被隔离在警戒线外)

由于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受当局胁迫,林洪南、林忠、姜运福三位本地律师被迫退出,另外,刘晓原律师因为临时去美国。所以,今天受范燕琼委托的辩护律师北京的李方平、丁锡奎;受游精佑委托的辩护律师是北京的刘丽文;受吴华英委托的辩护律师是北京的金光洪。

法庭上,由于严晓玲是否死于公安所说的长达5个月输卵管宫外孕大出血已成为本案的关键因素,三位网民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对严晓玲尸体和闽清县公安局送福建省公安厅做司法鉴定的严晓玲子宫、输卵管等重新做比对鉴定的申请,作为控方证人的福建省公安厅法医夏胜海竟然称:送检的子宫、输卵管等检材已经处理掉了。震惊!不可思议!明明福建省公安厅出具的闽公刑病字(2008)第43号鉴定报告上特别说明第三项:保存六个月后由受检的闽清县公安局领回。而且,2009年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的刘明处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还承诺林秀英可以提起重新尸检!
(希望福建省公安厅的夏胜海法医好好地看一看自己签名的鉴定报告,年有权利处理闽清县公安局送检的子宫和输卵管等检材吗?)

在对辩护律师提出的闽清县公安局和福建省公安厅在严晓玲输卵管破裂口描述上为什么相差整整一倍的疑问时,夏胜海回答更是违背起码的常识,说什么闽清县公安法医鉴定时,输卵管还在严晓玲尸体上,因为破裂口受到挤压,所以在测量的时候就小,割下后放进福尔马林溶液送到福建省公安厅后,因不受挤压,所以测量出破裂口大一倍就很正常。请问夏法医输卵管在尸体内受挤压状态能测量吗?浸入福尔马林溶液的人体器官破裂口能放大吗?要知道福尔马林溶液是有凝固蛋白作用是基本的自然科学常识哦。

因为“诽谤罪”的关键是三位网民有没有捏造和虚构事实,在辩护律师提出关键证人林秀英、林爱德、林司狗到场作证。法官竟然当庭驳回申请。当局在害怕什么呢?

控方证人丽歌KTV老板林国辉出庭证明警方没有参股,理由是工商执照上没有公安和检察人员参股。公安和检察人员在企业(尤其是煤矿和娱乐场所)拥有干股在中国大陆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再说,范燕琼在替林秀英记录时并没有捏造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闽清县检察院检察长涂义铿和聂志雄三位领导在丽歌KTV有股份,更不用说后来为了寻求真相而拍摄视频的吴华英、游精佑了。甚至,讲述者林秀英也没有凭着主观臆断去捏造和虚构林宗颖、涂义铿、聂志雄三位领导在丽歌KTVD有干股。林秀英向范燕琼讲述三位领导在丽歌KTV有干股是在闽清县几乎家喻户晓的传闻,而事实上,这种民间传闻的可信度在当今社会又远远高于官方的公信力。

据悉,尽管法官和公诉人一次次粗暴地打断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和辩护律师的发言,但千里迢迢从北京赶来的四位辩护律师还是在今天的法庭上排除干扰,作出了非常精彩的辩护。

是非曲直已经非常清楚了,福州当局的法庭能为了公平正义作出公正判决吗?希望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媒体继续给予关注。

发稿时得到消息,昨天被当局绑票的林秀英女士于下午14点(庭审结束后)被绑架时的同一辆面包车放回。
(余六月雪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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