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政府门口群跪冤民今出拘留所


(2010-6-13)权利运动发布:
6月7日集体到宜兴市政府大门口下跪的被拆迁居民中被公安以无中生有的“拦路、堵车、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而拘留的吴爱娣、吴俊仙和陈小燕三人今期满,上午回家的三人讲述了在拘留所遭暴力侵害的情况和痛苦磨难。

在宜兴市拘留所有一个极其侮辱人格尊严的规定,所有被拘留的人被必须剪掉裤子门襟上的拉链(包括夏天只穿一条裤子的女性)。这规定当然遭到陈小燕强烈的反对,结果陈小燕遭到警察抽耳光对待。今年66岁的吴爱娣则遭到年纪只有孙子辈的警察徐洪春(警号223466)暴力殴打,连小便都失禁在裤子上。

对宜兴市公安局的暴行,三位受害者在拒绝恐惧积极进行揭露的同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国内外媒体给予关注。

附拘留通知书: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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