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李春霞赴港参会出境申请获受理


(出入境机关的受理通知书和收费发票)

(2010-6-22)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权利运动发起人之一、维权人士李春霞女士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顺利获得出入境审批机关的受理并缴纳了相关费用。

著名维权人士李春霞与另一位维权人士王栋喜结良缘后,已怀孕三月。这一次以怀孕之身赴香港,是受第三届中欧社会(人权)论坛(双年会)组委会邀请。

李春霞女士是因为郑州市二七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执行胜诉判决时,不仅向李春霞吃、拿、卡、要,而且玩忽职守,导致李春霞蒙受巨大损失现而成为上访北京的维权人士。2008年11月,李春霞以怀孕之身多次勇闯天安门,成为轰动当时的维权明星。

在李春霞的积极维权下,以及全国人大对《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进行了修改,加入了枉法执行生效判决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后。郑州市有关部门也曾承诺将依法解决其合法诉求,但当李春霞依据国家赔偿法向赔偿义务机关郑州市二七法院提交赔偿申请后,二七法院又言而无信,使李春霞的合法权益一直处于被侵害状态。

李春霞的奶奶和叔叔都在台湾生活,过去李春霞办理出境探亲申请,总是遭到百般阻扰,想不到这一次有关方面如此爽快受理,说明社会还是有一定的进步。权利运动希望这种尊重公民权利的进步能够体现出制度上的持续性。

附组委会邀请表格: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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