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访民刘金伟房屋遭强拆的血泪控诉


(2010-6-23)权利运动发布:
《吉林扶余县政府惨无人道抢夺我房产的血泪控诉》

控人诉:刘金伟,现年39岁,家住吉林省扶余县三岔河镇李家店村。控告吉林扶余县政府抢夺百姓房产。

我们一家共六口,原有房产约150平米,以种田与修理业为生,一家人遵纪守法,安居乐业。然而残暴的吉林扶余县政府的地方政府官员却害得我家破人散,夫妻分离,骨肉不能团圆,无家可归,四处流浪,现在以拾荒艰难渡日。请求社会各界、父老乡亲关注我们的人权状况。

事实经过:
95年,我向亲戚和乡亲筹集了3万多元,买下了吉林扶余县三岔河镇李家店桥头临街门市房(约150平米),用来修理汽车电焊、电器、轮胎等。我父子俩遵纪守法,不但办理了相关合法手续依法经营,还依法缴纳政府的各种税费。经过十多年间起早贪黑努力拼打,还清了债务,家里开始有了一点收入,正当我们全家沉浸在天伦快乐中。却引来政府官员的眼红和妒忌,县政府建设局产权处,房产评估所开始不断骚扰我们,一些官员竟然要入伙和我们对半分红利,我们拒绝接受这些无理要求。

2007年县政府建设局产权处,房产评估所利用修公路为借口,开始对我家进行一连串的打击报复;其中包括不按营业房赔偿,严重减少我家房屋的计算面积,我们当然拒绝接受。

2007年8月29日清晨五点左右,我刚一起来,就被早己埋伏在我家门口的公安人员强行按在地上戴上手铐扔上警车(警车号:吉JA805)。

当时在场的有县政府建设局党书记韩占国,拆迁办主任薛利强,刘艳军,县公安局张付局长和法院有关人员约五、六十个公安以及大批警车、铲车。公安局张付局长首先冲在前面揣开家房门,随后公安人员把我父亲抓走,之后了们又把魔爪伸向我才十三岁的女儿刘天越,四个警察抓住我女儿稚小的胳膊就往警车拖,我女儿大声凄呖喊着“爸爸,妈妈快救我呀!”可是,作为父母的我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幼小无助的女儿身躯强行被拖进警车,她的一只鞋也掉了……!

更为惨无人道的是,当时我妻子正在屋里给儿子喂奶,可这帮残忍的匪徒毫无人性把我们只8个月的婴儿扔在地上,吓得孩子哇哇大哭……。我妻子拼命地挣扎,想回家抢回孩子,一个法警(警号700242)竟然耍流氓故意把我妻子裤子拉下,当众羞辱她,她无奈护羞失去反抗力被抓上警车。

建设局党委书记韩占国对着我破口大骂,叫嚣说“叫你们签字不签字,敢跟我作对,弄死你几个,花点钱就摆平了”! 如此的嚣张!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从未接到过法院的任何传票,而法院执行法官却为何来到现场来参与抢夺?还当众拉掉妇女的裤子?这样的法官和流氓无赖有什么区别?

在警车上,一个警察(警号;700242)恐吓我们一家三口人说“你们要敢去告我们,就给你们判刑坐牢”。

等我们被放出来后回家所看到的是:房子已经没了,家己荡然无存,眼前一片狼籍,家中所有的生活用品,存折和三千多元现金、大批新轮胎,修车的所有工具和材料,就连幼儿所有用品、女儿的书包、眼镜、书本等等价值20余万元的财物都抢走了。父亲见此惨景,气得当场晕死过去,后经抢救脱险此患上了心脏病。十三岁的女儿刘天越受到更大伤害,同学们都笑话她“你们家被强拆了,你妈妈的裤子也被人扒掉了”。可怜的女儿受不了这种打击和刺激,从此沉默寡言,常常一个人发呆,一个多月后她再也不愿去学校了……。

我现在唯一保存着的就是我一直向政府纳税的发票,最后一次交税的日期正是被扶余县政府迫得无家可归的日子!

作为人民的公务员,在他们的头顶上天天高悬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可实际上他们依仗权势,强占土地、强取毫夺无恶不作,毫无人性的欺压百姓,他们这是在代表谁的利益?

现在我们一家六口无处归宿,无家可归己二年有余。我们的路在何方?家在何处?妻子,儿子和女儿,我拿什么来养活他们?年迈多病的父母怎么生存?

为了讨回家园,寻求公正,我四处奔波从省到中央(国办、中办 )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几张转办单打发了事。 而当地政府说假话欺上瞒下,说给我们解决了,一切都安排得好得很。真实的情况是至今我们未得到任何的补偿!

我在北京四处流浪,在北京因为上访而拘留、劳教、被打至残至死者众。

由于我在北京上访四处告状,激怒了当地政府,不排除他们密谋对我一家四口进行杀人灭口;如制造车祸将我妻子、两个孩子和我撞死,或者绑架我判刑,送进精神病院到死为止。为躲避当地政府在京抓捕,我四处躲藏,每天心里都在紧恐慌中度过。真是绝望到了极点……!何时才是出头之日?

仓天有眼,人权何在!公理何在!只有向全社会、全世界大声呼喊!讨回属于我的家园!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此致
控诉人:刘金伟/2010年6月2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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