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被“逃犯”蒋湛春向江苏省高院提交行政申诉状


(2010-4-19)权利运动发布:
被江苏镇江市公安以抓捕逃犯为名,在北京抓回当地并处以行政拘留的镇江市京口区东菜市街居民蒋湛春,就镇江市公安滥用职权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两次遭驳回后,昨天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起申诉(再审),坚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9年9月,镇江市京口区东菜市街居民蒋湛春到北京看望朋友,24日下午16点,在朋友的陪同下到北京市景泰桥附近的农贸市场内买东西时,突然被镇江市京口区公安分局以抓捕逃犯的名义强行带回镇江,被以蒋湛春在北京咬伤劝其返回的京口区四牌楼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林海鹏手背为由,对蒋湛春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法律上,蒋湛春在到北京看望朋友期间,既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更不是被追逃犯,镇江市公安凭什么“劝”其返回?凭什么将其定性为逃犯?据蒋湛春反映,当时镇江市公安出动6~7个人“劝”将湛春返回,并对其实施暴力。蒋湛春是一个身高只有1.55米左右的人,面对6~7个人高马大的且训练有素的施暴人员,怎么可能去咬其中一人?蒋湛春不想活了?既然蒋湛春咬伤了林海鹏的手背,为什么林海鹏不到法庭上拿出在北京治疗了依据?

蒋湛春因为身体瘦小,曾于08年12月20日遭无缘无故到南京铁路分局镇江站派出所和警察的殴打。为此,蒋湛春一直在向有关部门控告和投诉,地方政府在蒋湛春的不断信访下,也表示要解决其反映的问题,但迟迟没有落实,而且,矛盾一直在当局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下逐步升级。

权利运动希望江苏省高级法院依法再审蒋湛春的行政再审请求,更希望镇江市有关部门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化解因官本位思维所激化的矛盾。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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