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溱洋为父冤致全国人大代表公开信



(2010-3-11)权利运动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代表:
你们好,我是来自辽宁丹东的访民栾溱洋,今年23岁。上访的原因:为冤死的父亲讨公道。

我家在鸭绿江边的浪头镇,父亲叫栾久生,迫于养家糊口的沉重压力,受雇于当地的老板万成,在中朝之间的鸭绿江上通过高速摩托艇做易货生意。实际上这种易货生意属于走私性质,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09年8月22日,我父亲随同其他四位在万成的“安民18”号高速摩托艇(主机功率330千瓦)上打工的人于晚上出海,当行驶到中朝边境航道线29号浮标附近时,突然与迎面驶来的另一条无名的高速易货摩托艇(主机功率440千瓦)相撞,该起意外共造成了四人死亡、两人重伤、五人轻伤的特大恶性事故。

事故发生后,老板万成不仅没有积极对事故中的雇员进行救治和善后处理,而是到处活动和疏通。在万成的活动下,丹东市海事局出具漏洞百出的“关于8.22两摩托艇相撞事故调查结案的报告”,替万成隐瞒事故真相,逃避法律追究。

例如,海事局的“报告”中将事故发生时间整整往后修改5个多小时,目的为了说明船主万成对事故中人员进行了积极救治。结果弄巧成拙,形成事故发生的时间和人员送达医院抢救的时间只有短短的10分钟,而事故的发生地点到医院的路程起码需要30分钟。

而且,在海事局查明两艘高速易货摩托艇均属于无证、无照、无专职从业人员的“三无”船舶,以及事故发生时正值船舶严禁出港的休渔期的情况下,丹东市公安局仍然拒绝伤亡者家属的立案要求。

由于到今天我们遇难者家属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我爸爸的遗体至今还存放在丹东市殡仪馆,因为赔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所以我父亲也不能入土为安。

我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丹东市的所有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都找了,但是没有用,这些公权部门相互逃脱责任,把我们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鉴于船主万成从事的是易货(走私)生意,所以有钱有势,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

我们恳请参加今年“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能关注我们的冤情,对地方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我们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此呈: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司委。

附公开信:


栾溱洋于201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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