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国芬:政府是如何把草民逼成冤民的(四十九)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0pt;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ansi-language:#0400;
mso-fareast-language:#0400;
mso-bidi-language:#0400;}

——记法治中国下的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乱象

十八大习近平主席执政以来,一直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四中全会以后更是提出要依宪治国,可惜习近平主席的政令还是和前任温家宝没有多大区别,政令出不了中南海,习近平主席的中国梦被贪官污吏和地方违法当权者关进了“笼子”。
201494日,我因不服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锡法行初字第0017号行政裁定书,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41112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上诉通知书,约我20141121号上午930分谈话,当天我依法在三、四位好友陪同下前往参加,谁知离谈话还有15分钟时,书记员张晓婷突然叫法警把依法在旁听席上的旁听人员赶出法庭,双方发生争执,警号323010的警察动手将我朋友朱卫忠强行拖出法庭,将朱卫忠一千多元的羊绒衫扯破,我上前评理,衣服纽扣被拉下,当黄涵清、华惠清要他出示不能旁听的法律条款时,他竟大言不惭:“没有法律条文,在法院我说了算,我要你们出去就得出去,没有为什么。”
万般无奈我在法庭上只能要求审判长回避,理由有两点,1、上诉通知书上有审判长蔡萍、代理审判员王强和卢文兵三人参加,而当天只有审判长蔡萍一人到庭;2、上诉通知书上没有说不能参加旁听。基于上述两条,法院已经违法,这个谈话在不公平的情况下还能依法吗?
第二天我应审判长要求将书面回避申请书寄给了法院。
昨天我收到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作出(2014)锡终字第0098号决定,从该决定书可以看出,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不可能承认自己违法的,也不可能会秉公执法,更不会按照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的道路走的,法院行使的是权大于法的路子,权力代表着通吃!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做榜样,可想而之下面的区法院是想怎么样违法就怎么违法,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像我们锡山区法院枉法判决是小事,我们的案子邮寄过去5年多既不立案,也不给不予受理裁定书,还把我们案卷弄丢了,法官之间互相推诿,这是人民法院应有的素质和负到了法院应负的责任吗?
陶国芬电话:1377147785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