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昌兰:被“寻衅滋事”传唤的危机因应

继上次912日因郭飞雄开庭事件,我被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派出所以寻衅滋事非法传唤为由,警方以达到阻止我前往天河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旁听郭案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今天又遭遇非法传唤涉嫌所谓的寻衅滋事

今天(2014104日)晚上,我夫妇俩正在为李方平律师的妻子庆祝生日,突然,听到急促的敲门声,走到门口看到几个警察,他们说要合法传唤我,说我涉嫌寻衅滋事,要求我开门。瞬间,屋里祥和、欢愉的气氛立即被突如其来的说辞打破了。

五个警察进门后,一个警察拿着手机对着我的家庭每一个角落在仔细的拍摄录像,有一个警察简单的和我说了几句,然后拿出手续【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传唤证、检查证】,在【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上要求我的丈夫签名,我问他们传唤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是什么,他们没有回答我。坐在一旁的李方平律师拿着手机在拍摄,遭到这几个警察的严厉质问,要查李律师的身份证,期间发生激烈的口角,后来说李方平律师妨害公务,要把李律师带走。我看到这,因为考虑到今天是他老婆大人的生日,而且他的儿子,岳母也在,不想影响到家人。最后我说今天你们是来找我的,我跟你们去接受问询就是了,不要骚扰我的客人。最后警方把我一人带到桂城街道三山警务区。

到了三山警务区,他们主要问了一些关于香港公民“占中”的事情,后来他们告诉我根据中国的法律任何人发布香港占中的事情都是违法的。我反问他们根据那些法律规定的呢?他们让我到网络上查找。我说我只知道中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依照法律规定以多种形式表达和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我认为我并没有构成违反中国的法律规定,而且今天对我的传唤我认为你们是有针对性的出警,因为香港的事情在网络上已经铺天盖地的在传播,为什么其他人不传唤呢?答曰:“因为不知道。”

到了105日的零时,他们要我在传唤证上签名,再送我回家。

再一次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我已经安全回到家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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