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珍讲述血腥遭遇

 

2014/6/23)权利运动发布:

2014619日,江西新余渝水区法院对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构陷案开庭宣判。就在开庭前17日晚,我和我丈夫黄慧敏在散完步回家的路上,以新钢中冶环保公司的付小刚、付经理周红兵、赖卫国等为首的暴徒突然窜出,不由分说先控制黄慧敏,然后强行将我拖入早已在路边等候的—辆车内。

我被劫持到新钢中冶环保公司。他们把我反锁在—间办公室,任由你声嘶力竭的喊叫。绝望,愤怒的我砸窗户,想逃离黑监狱,随即,恼羞成怒的国保王英明冲进来,对着我的脸用拳头猛击,瞬间,鲜血浸透了我的前衣胸。

被打伤后,我质问现场袁河公安分局副局长汪剑云:“为什么非法关押我?”他轻松的说道:“你可以去告我呀”。并让我做选择题,是愿意拘留—个月,还是去新余仙女湖的名人岛?

伤口疼痛的我,又—次被他们非法关押了两天。在即将放我回家的头天晚上,它们假惺惺的买了—套衣服,让我洗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因为天气炎热,前胸沾满血迹的衣服味道难闻,毫无防备的我,就真的换上了它们买的衣服,我把带血的衣服小心翼翼的用毛巾裹藏好,没想到卑鄙无耻的它们,趁我上厕所的时候,竟然把血衣清洗干净。它们以为这样,就能洗清土匪的本性,就能洗清它们的罪恶。

王英明们,看看那些打手们的下场,难道你们比文强,王立军还牛逼?如果继续作恶多端,他们的下场就是你们的下场,我相信看得到。

——江西新余刘喜珍

黄慧敏电话:1360790311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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