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法院:为党司法还是为老百姓司法



(老百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09年9月18日从宜兴市国土局获知,原来取得汽车站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是宜兴市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但宜兴市建设局却将汽车站地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给官府背景的宜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其违法行政行为导致老百姓权益严重受损)

(2009-12-21)权利运动发布:
距11月9日最高法院出台“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已经一个多月了,宜兴市汽车站居民集体诉宜兴市建设局违法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行政起诉书,也在宜兴市法院搁置近一个月了。今天上午,宜兴市汽车站居民大约50多人来到宜兴市法院,他们打出“恳请江苏省宜兴市法院为人民司法”的横幅,抗议法院有法不依,漠视老百姓“民告官”的权利。

据悉,宜兴市法院曾经被内部评选为全国先进法院。为党司法还是为老百姓司法?是法院领导首先要考量的重大原则问题。怎样将为党司法和为老百姓司法有机地结合?这个问题真是难死宜兴市法院的领导了。因为,宜兴市汽车站地块居民状告宜兴市建设局违法行政,将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给既不是汽车站地块建设单位,更不是汽车站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宜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完全有理有据,宜兴市法院一旦受理并进入诉讼,宜兴市建设局面临将百分之百的败诉下场,除非宜兴市法院继续枉法裁判!

一边建设局是政府、是党,一边是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老百姓,用宜兴市法院立案庭一位女法官对付行政诉讼当事人魏道华的话:我们是吃政府的饭。

宜兴市法院翟一平副院长对今天抗议的行政诉讼当事人表态:明天9点给答复。为党司法还是为老百姓司法?全国先进法院将怎样选择?我们拭目以待……。

老百姓代表魏道华:13338757505.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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