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月花找央视转诉求被接回上海,年复一年的无奈何时是尽头?



(金月花就是这样给代表、委员、领导邮信的)
(坚持“五不搞”的党啊,对这样信任你的臣民您还不眷顾?)

2014/3/12)权利运动发布:2014310日,上海市闵行区访民金月花到中央电视台提交信访材料,希望记者们能将访民的“民生问题”转交给参会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以及在“两会”最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反映给李克强总理。后被警察送到久敬庄,于11日由地方接回。

据了解,自从2000年房屋被强拆后,金月花都要在“两会”期间给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邮寄大量的信件,那份对党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奈的信任与执着,用感天动地来表述也丝毫不为过。遗憾的是,把远远超过生活费的金钱用在给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邮寄信访材料至今,金月花换来的却依然是石沉大海!

如果,仅仅是如果请不展开遐想。如果我们这个国家实行的是三权分立的现代文明制度,象金月花这样的房屋遭不法强拆后,还用得着一年邮寄2000封上访信件吗?如果在三权分立的国家居然也匪夷所思地出现了一例强拆,由一人一票民选的议员(党国叫人大代表)在收到一位失去住房权利的选民这么多邮件后还敢无动于衷吗?答案当然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作为第四权力的媒体也绝不会答应!

人大代表依然由党封的制度不改变,估计党的喉舌不太可能会转达金月花的诉求,金月花每年2000余封信件还将继续。这,不是以金月花意不意愿的意志所转移的。

附:金月花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各位代表、委员:您好!

我叫金月花, 原居住地:上海市闵行区北桥乡(现为颛桥镇)五星村何夏31号。


当时为了减轻地方政府按排我们青年就业难, 本人自主就业, 把原居住地:上海市闵行区北桥乡(现为颛桥镇)五星村何夏31号的私有房屋作商业用房店面经营,总面积372.86平方米,独立楼房。依法注册“何夏综合经营部”(法人:金月花)手续齐备,行政执照都合法(有房产证,永久土地使用权222.6平方米,有地税、有国税、有营业执照)。

谁料?改革开放,“让城市更美好” 把我家幸福生活碾得粉碎。致使全家从原来小康的生活直线堕落到贫困的状态······

200010月我家私房营业面积被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行房开发,法人:金三益),拆迁时,该公司没有拆迁许可证和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用欺诈、胁迫的手段逼迫我违背真实意愿签约,侵吞我们动迁安置及补偿款。采用哄骗恐吓生命逼迫我签订了不公平58平方米居住货币化安置协议,侵吞我372.86平方米合法营业面积和222.6平方米永久土地使用权面积,直至今日非但没安置补偿还掠夺殆尽,连最基本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为此,我到上海地方各级政府信访、走访、投诉、控告、申诉都无果。

幸运的是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明察秋毫把我二个案件分别在2008220日和2010727日立案,并且分别作了批示,督促上海高院和地方政府解决。上海高院和地方政府不依法办事,顶风作案不追究犯罪人责任,变本加厉制造冤假错案,伪造公文和法律文书。

因此造成本人控告维权14年,被逼迫进京280次,投信邮寄20万多封,至今未结。而上海闵行区政府没有依法追究(闵行房开发)诈骗犯的刑事责任反而勾结地方黑恶势力打击报复本人,明目张胆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将金月花以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2次、刑事拘留30天(没有拘留证没有释放证)、抄家、绑架、关黑监狱、软禁、囚禁、侮辱等造成我精神和身体极大伤害。

上海闵行区领导包庇纵容(闵行房开发),损害人民政府形象,久拖不解决!不处理!不回复!不作为!
望党中央领导严肃查处,还我公道!

人大代表有责任用实际行动督促(闵行房开发),“请把依法属于我私房居住及营业面积的这份合法权益归还给我。”让我们家早日过上正常市民的生活!

金月花拆迁前后的对比

拆迁前原有372平方米独立商住楼房             拆迁后一无所有

拆迁前自己辛勤劳动经营每个月上万收入         拆迁后一无所有

拆迁前原有17分承包田自己种口粮自己吃     拆迁后被侵吞了

拆迁前原有222.6平方米永久土地使用权         拆迁后被侵吞了

拆迁前原有0.3分自留地自己种蔬菜自己吃       拆迁后被侵吞了

求助人: 金月花 

20143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路5866402

联系电话:1391803046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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