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屏南县失地农民集体控诉官商勾结掠夺土地【视频】





(失地农民到福建省委省政府请愿)(失地农民抗议地方当局掠夺土地)

(2009-11-25)权利运动发布:
我们是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长坋村农民,现在我们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向您反映几年来屏南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违法强制征占土地,造成我们全村大部分农民失地失业严重后果的这一情况。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长坋村是屏南县城所在地古峰镇的两个行政村之一,现有人口约5000人,水田1100亩。从2000年起,屏南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借建设屏南县城关自宁德市洪口二级公路之机疯狂征占我村良田380多亩,除宁屏二级公路城关段、车站等少数项目属公共设施用地外,被强制征占土地达270多亩给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涉及农业人口达1179人。由于失去土地,直接造成我村大量农民失业的严重后果。对此,我们曾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信访和上访,至今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现就屏南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违法征地的事实和危害结果、控告人的请求等事项陈述如下:
一、为牟取暴利,与开发商勾结违法强制征占大面积耕地。
(一)违法违规成立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屏南县政府在2002年6月18 日的【2002】4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决定成立宝洋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宝洋公司”)。由县政府借给宝洋公司5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15天后返还。从该纪要可以看出,屏南县政府在成立宝洋公司工作中至少存在如下违法违规问题:一是违反党中央三申五令有关政企分开的禁令,顶风由政府直接办公司,而且由政府重要领导任公司职务,直接从事土地经营;二是抽逃资金。在宝洋公司注册后,将500万元注册资金县返还财政,这是明目张胆的抽逃资金,使该公司成为名副其实的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

(二)借用宝洋公司名义转手倒卖控告人所有的大面积耕地给开发商牟取暴利。早在2000年,屏南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屏南县城关自宁德市洪口公路时,以屏南城区至宁德洪口二级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出台了《屏南县城关至宁德市洪口公路屏南段征地拆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征地方案”)。为了表示能够解决我们农民的安置问题,解除我们的后顾之忧,“征地方案”在第二项“征地补偿及安置”的第三点明确规定“对在城区规划内被征用的耕地,按照统一征用,统一安排规划的原则,以征一亩耕地在沿线预留10%给被征户作为宅基地用于发展第三产业”,以解决被征地户的安置问题。根据“征地方案”,相邻的古厦村早已取得10%的安置地,而我村村民至今没有拿到10%安置地。经多方了解得知我村10%预留地已被转手倒卖。在我们强烈反映下,屏南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拿出了2002年 6月18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02】40号),告诉我们取消了 “在沿线预留10%用于发展第三产解决安置问题”的安置方案,同时还将征地范围扩大到商品房开发。该次县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宝洋公司,把“在沿线预留10%用于发展第三产解决安置问题”变更为每亩水田补偿3.1万元、山地补偿0.3万元,并指定以每亩水田6.5万元、山地2万元给宝洋公司开发。根据这一规定,宝洋公司无需投资一分钱,将农民的耕地一转手,每亩就净赚几十乃至上百万元。几年来,宝洋公司利用这一“平台”, 以合法的外衣行倒卖之实,大肆转手倒卖控告人耕地,甚至连原来给我们10%的安置地都转手倒卖了。控告人认为,屏南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达到倒卖我们10%的安置地和其他耕地的目的,出尔反尔,试图通过《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来推翻原来的征地方案。其做法不但有失公信力,而且很多内容也是违法违规的,我们是断然难以接受的。

(三)官商勾结,暗箱操作,大作金钱和人情交易。我县棠口乡际下仔、金造桥两个自然村明明是被私营企业“福建省通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造金造桥电站的蓄水库时淹没的,要搬迁两个自然村145户,545人。根据规定两个自然村的村民理应由受益企业“福建省通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安置。可是,不知为什么屏南县国土资源局和有关部门以自然条件恶劣,交通、通讯、教育等条件缺乏为由骗取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4】289号批文,征收我村土地35.49亩,其中工矿居民点2.43亩,水田33.06亩(该地属基本农田保护区)用于安置际下仔、金造桥两个自然村的村民。安置工程竣工后,剩余的约9亩多(6200平方米)耕地本应返还给我村,2008年又神不知鬼不觉地以396万元的超低价位被屏南县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用于建造“宏泰.茗筑”商品房。我们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要求立案调查。可是得到屏南县检察院2008年7月3日的答复却是其土地按挂牌方式转让,符合有关规定。究其原因,原来该公司的老板陈舟强是现任县委书记陈辉的堂弟。市场价格每亩二三百万元黄金地段的土地,如果没有县委书记这一堂兄做后盾,怎么可能以每亩40多万元的超低价格取得?(东方地产比宏泰.茗筑取得耕地还早,在同一类型地段的土地却以118万元取得。如图7、8)以上现象在当今社会虽然不是个别,却为我们老百姓所深恶痛绝。这样的领导,怎么谈得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本村村民叶持电、张久根、张久良、张久德祖上遗留有自留地一块,地处土名后山垅的地方,面积有30亩。人民公社时期,由于刮共产风,先后被屏南县苗圃和屏南县百货公司仓库“刮”走将近20亩,剩下10亩多也不放过。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该自留地于2005年被屏南县国土资源局擅自决定以每亩300元的补偿标准划拨5亩多给私人建加油站(附图 9);2006年屏南县旧城改造时,又将一座神殿移到该自留地上,占地2亩多。那些人如果不是在利益上达成一致,为什么要如此违法违规操作?难道私人加油站也属“公共利益”的项目?

(四)采取巧立名目,少批多占的手段圈占大面积基本农田大发不义之财。古田县人叶乃锦系现任县委书记陈辉的同乡,他借助陈辉的关系采取巧立名目,少批多占的手段圈占大面积基本农田。他的屏南县锦丰食品有限公司原来已经有经营场所,主要从事食用菌经营,2005年借用反季节蔬菜加工的名义通过政府强制征占良田50多亩。这一事件引起广大村民的强烈反对,后来屏南政府为其向福建省政府补批35亩(2.3548公倾)的工业建设用地指标。但是事实上该公司根本没有生产任何反季节蔬菜,完全是为了圈地倒卖(图5)。仅三年时间,花征地费用100多万元的一块土地叫价是7000多万元。诱惑力如此之大,怎么不让很多人利令智昏! 在后山垅中段原来有一块7.8亩的良田,属我村第12、13、14村民小组的责任田,政府以建假日公园的名义征收。但是,今年又被以2620万元价格倒卖(图6)。 个别领导借此大发不义之财,官却越做越大。如屏南县前任县委书记薛成康就是一个典型。

(五)为达非法征占耕地的目的,不择手段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是我们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有两个前提:一是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是给予补偿。根据有关规定,对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还应当进行安置。《物权法》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随意征用。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人也在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建商品房只能由地产商与农民平等协商,国家不能利用公权进行干预。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宁屏二级公路城关段和车站等少数近100亩土地属于公共利益的项目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土地外,大约有270多亩水田、10多亩农地都属于非法征占,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管我们农民是否同意,他们动辄利用国家强制力和黑社会打手强制征地,搞的鸡飞狗跳,民怨沸腾。很多农民由于不同意征地出面制止,他们不是雇用帮凶进行殴打,就是利用晚上偷偷运土将好端端的水田堆得面目全非,无法耕种。至今被抛荒耕地达100多亩(附图1—4),我们农民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很多农民至今拒收补偿费。俗话说,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为了扫除非法占地的障碍,屏南县政府通过其职能部门屏南县建设局以“临时建设”违反《城乡规划法》第44条规定为由,强制拆除了本村村民陆代金在后山垅自己的责任田上养猪10多年且目前仍在养猪的猪圈,致使生猪走失5只无法找回(附图10)。可怜老实巴交的农民,连在自己责任田养猪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二、耕地被征占,造成全村大部分农民失业,民怨沸腾,社会矛盾逐步激化。征占我村耕地的除上述列举的单位和个人外,还有屏南县良站、县消防大队、碧全工艺品有限公司、旺城工艺品有限公司、纸箱厂等单位和私营企业业主,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违法征地现象。如,屏南县良站,省政府的批文只征用0.4213公顷(6.3亩)水田,但实际上征占的33.42多亩全部是水田。由于违法征占土地,致使全村良田丧失殆尽,剩余的少量贫瘠农田都分布在路途遥远的山旮旯里,成本高产量低,很多地方野猪从没根本无法耕种。按照每亩3.1万元的补偿标准,即使全部责任田被征,一般家庭也拿不到10万元的补偿,该补偿费只够维持一二年的生活开支,今后全家人何以为生?我们不得而知。

“父母官”们只顾配合开发商巧取豪夺,哪里还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不但倒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的土地根本没有考虑农民的安置问题,就连一些冠冕堂皇的征地项目,虽然在征地批文中都有安置农业人口的指标,也从来没有落到实处。如征用我村第五、第六村民小组的35.49亩耕地用于建设移民新村,闽政地【2004】289号批文明确规定安置农业人口33人、劳动力15人,至今杳无音信。

屏南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强烈不满,数百人自发地向县、市、省政府集体上访。这本应引起应有的重视,慎重解决村民反映的问题,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可是,有关部门竟然滥用职权,动用警力处理群众上访事件。2009年10月14日屏南县公安局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为由将我村女村民陆祚钰非法拘留,试图阻止村民上访,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

三、政府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征占土地,解决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我们长坋村的土地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侯了。

目前必须立即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立即停止滥用职权为房地产开发商向农民征地。尚未建设的必须立即将土地复耕归还农民;在建和已竣工工程的开发商必须主动与农民协商,提高补偿标准并负责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

2、宁屏二级公路城关段所征耕地要根据《屏南县城关至宁德市洪口公路屏南段征地拆迁工作方案》规定的“在沿线预留10%用于发展第三产解决安置问题”的安置方案,尽快在公路征地范围内按照公路征地面积的10%确定一块土地给失地农民发展第三产业解决安置问题。

3、请上级领导和政府、人大、纪律监察、检察、国土等有关部门派员对我们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并根据党纪国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情况望能引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拯救黎民于水火,不胜感激。

相关联系:
失地农民陆祚钰电话:13178281830.
失地农民叶海潮电话:13062186018.
屏南县委副书记陈道珍:13959311591.
屏南县国土局局长张贤宰:0593-3361088.
屏南县县委书记陈辉:1380596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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