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市反腐女英雄詹杏芳遭关押精神病院进行迫害





(2009-10-5)权利运动发布:
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原城西街道)笠里居委(村)居民,因长期举报违法征地和村支书王继荣、村主任王铁军、村会计王海林等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公款,遭到当局关押精神病院的残酷迫害,理由竟然是文化大革命式的部分“人民群众”反映其有精神病。

詹杏芳女士自93年集体土地被非法征用后,开始关注笠里村集体财务,并多次到政府部门反映和举报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但问题不仅没有得到重视和处理,反而多次被当局以“冲击政府部门”为由关押和拘留。2000年5月23日,詹杏芳女士竟然被当局投入戒毒所,两天后经东阳市公安局长等批准,其又被转移到安康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同年6月24日,在没有詹杏芳家属的委托和陪同下,东阳市公安局自作主张委托金华市第二医院对詹女士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金华市第二医院司法鉴定小组出具的1689号精神病司法鉴定中载明,对詹杏芳进行司法鉴定的时间是2000年6月24日,匪夷所思的事情出现了,金华市第二医院司法鉴定专用章竟然提前12天于同年的6月12日就已经盖好了!而且,詹女士在还没有司法鉴定前的同年5月25日就被当局以精神病人强制关押安康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了!

金华市第二医院司法鉴定小组在1689号精神病司法鉴定中还载明,詹杏芳女士无精神病家族史,无逻辑推理方面的障碍,智能情况良好,脑电图正常。

金华市第二医院司法鉴定小组在1689号精神病司法鉴定中还载明,詹杏芳是精神病人是根据部分人民群众反映,但没有具体说明人民群众是谁?司法鉴定中称詹杏芳不听劝阻、骂人、行凶,但没有具体证实詹女士骂人骂了谁?行凶又是对谁行凶?

最后,金华市第二医院司法鉴定小组以“詹杏芳不听劝阻,用上访和举报的方式坚持反腐败”为由,作出鉴定结论:偏执性精神病,建议监护治疗。

詹杏芳女士在受到严重迫害后,并没有停止上访控告。2003年9月18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2003)东刑初字第313号判决书认定笠里村支书王继荣、村主任王铁军挪用公款20万元的事实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

东阳市第313号判决书中载明村支书王继荣和村主任王铁军已经将挪用的集体款项悉数归还,但詹杏芳没有看到村财务有这一笔款项的,而且村集体公款还有多笔达100多万元款项去向不明,以及村会计王海林做的大量假账。

2005年,曾经被鉴定为精神病人的且已经50多岁的詹杏芳女士高票当选为笠里村组长,詹女士受村民们的委托,继续依法上访,维护集体的经济利益。但不知何故,东阳当局依然对詹女士有理有据的举报控告进行压制和打击,拒绝公开笠里居委会的集体财务,行政和司法机关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拒绝向全体所有人进行公开。
反腐女英雄詹杏芳希望继续反腐的过程中有国内外媒体的关注。

相关联系:
詹杏芳电话;15257944948.13806773567。
东阳市白云街道主任吕金荣:13706796353.
东阳市白云街道信访主任徐金平:13857938739.
东阳市公安局长俞流江:13906790756.(闻天不祥撰稿)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