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2万余被压榨劳工的《控告》


大庆石油管理局长刘洪斌等领导无视《(1971)国发91号》文和国家《劳动法》以及当地政府相应机构的要求,拒绝为六万多为大庆油田连续工作二、三十年的“家属工”办理退休手续,并操纵农牧公司稳定中心主任陈翠等人对二万多名90年代退休的职工为追讨公道而推选的职工代表软禁、拘留,侵犯人权。

强烈要求上级领导主持公道,责成大庆石油管理局为二万多连续工作二、三十年的“家属工”办理退休手续。
控告人代表:何庆贤,女,住大庆石油管理局驻区。联系电话:0459—4194211。
控告人代表:王淑芬,女,住大庆石油管理局驻区。联系电话:0459—4563645。
控告人代表:姚翠玉,女,住大庆石油管理局驻区。联系电话:0459—5891951。

控告事实与理由:
一、大庆油田“家属工”连续工作二、三十年,却未享受退休待遇。

自六十年代起油田大会战,“家属工”与正式工同住地窨子,吃野菜、窝头,喝碱沟水,并且干同样工作,却同工不同酬。连续工作二、三十年后,于90年代退休时,却不给办理退休待遇,而是按退养手续办理,每月只发45—50元生活补助费。

大庆油田领导有法不依
1971年11月31日国务院《关于改革临时工、轮换工制度的通知》即《(1971)国发91号》文规定:常年性工作为固定工••••••使用临时工,凡企业、事业单位生产工作需要,适合继续工作的,可改为固定工。”

2005年10月31日大庆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庆劳社呈(2005)122号》文中确认:“大庆会战家属是上个世纪60年代油田会战时期形成的特殊群体••••••,从劳动用工形式看,大庆会战家属是直接为油田服务的,与会战工人一样••••••与企业之间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享受《劳动法》保护,应视为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油田领导却无视法规,无视事实,拒绝为油田连续工作二、三十年的“家属工”办理退休手续。
为讨公道,职工代表屡遭迫害

为讨公道,数万名“家属工”四处奔走,申诉合理诉求。许多人未等到合理要求已含恨离世。活着的人仍不懈努力追讨公道。毫无结果后,24075名90年代退休的“家属工”便推选出几名代表,向上级部门申诉。因多次交涉无果,几名代表于2006年10月去北京上访。大庆石油管理局代表郑喜龙在京截访职工代表,表示回大庆处理有关事宜。谁知回到大庆后,他们非但不处理,反而扣发了职工代表的仅有的生活补贴费,并通知司法部不准律师介入。

为讨公道,“家属工”决定联名再次上访。2008年4月24日油田农牧公司稳定中心主任带领二、三十名打手,未出示任何执法手续,骗开何庆贤的家门后,将何强行拖出家门,塞入车中带离。何的儿子不放心便跟随前去,车到大庆采油二厂时,逼何的儿子下车后,将何直接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戒毒所关押七天后才放回,却未见相应的一系列拘留法律文书。

正如国家有关领导人及官方网站所指出的:“刑事拘留被大范围滥用,逐渐异化为一种恫吓手段,使刑事拘留成为施加压力••••••”“行政机关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上访是公民的一种权利,国家开设上访部门,没有理由不让群众上访,上访是为了百姓有权利公开一些问题。”

油田领导不执行职工退休相关规定,群众讨公道却遭迫害,如此明目张胆地无任何执法文书便私闯民宅,将人带走投入监狱的行为纯属犯罪,国法难容!

要求
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责成大庆石油管理局领导尽快落实国家退休职工的相关政策,为24075名“家属工”办理正规的退休手续。

控告人部分名单附后:
2014年1月10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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