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定公安机关不作为,叶洪霞110宣传日致信公安局长傅政华



2014年1月10日,是公安机关的每年例行的110宣传日,各地公安机关都会在这一天做一些专题活动。

2014年1月10日,北京时间11:10分许,我专程来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依法向其递交《游行示威申请书》。市局治总的两名负责接待的民警收到了我的《游行示威申请书》后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本人不得以又以邮寄的形式向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邮寄了《游行申请确认书》,并希望北京市公安局能够依照《游行示威法》的相关规定,于游行举行日前2日书面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本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本人24小时开机,电话:13911872899,静待市局书面告知。

附:《游行示威申请书》
游行示威申请书
申请人:叶洪霞,女,身份证号码;:110108197209033721
申请事项:请贵局依法批准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至1月18日进行为期4天的游行示威活动
游行目的:呼吁彻底落实习近平“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的讲话精神
游行方式:沿马路人行道来回行进,展示宣传标语、向路人介绍个人情况、呼喊口号
游行标语:

(1)落实习近平“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的讲话精神
(2)严惩暴力犯罪,还我家园
游行口号:
(1)维护宪法,打击非法暴力强拆!
(2)警民团结合作,共建和谐社会!
(3)加强监管力度,防止腐败滋生!
(4)严惩犯罪分子,还我美好家园!

游行人数:1人
游行配备:电子扩音喇叭1台,不使用车辆
游行起止时间:10:00——16:00
游行起止地点及路线:建国门地铁西南角起→永安里→国贸→永安里→建国门地铁西南角止(注“建国门地铁西南角既为集合地亦为解散地)
游行负责人:叶洪霞,无业,通讯地址:因房屋被暴力毁坏,无家可归,暂无(临时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西里11号楼,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张伟主任转叶洪霞收)邮编:100039,联系电话:13911872899。

请给局帮忙解决电子扩音喇叭1台,如贵局领导时间允许,现邀请北京市公安局傅振华局长一同前往,并指导监督本次游行健康进行!
就以上申请事项,请贵局依法批准为盼!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
申请人:叶洪霞

2014年1月10日
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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