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接待一月余,陕西冤民徐赛赛仍然被推诿

(2014/1/9)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12月6日,陕西省延安冤民徐赛赛撞上大运,居然在最高法院见到了党国的最高法院长周强。据说,当时周强当即指示把徐赛赛的材料接下,转交陕西省省高院公正处理。

1994年10月,延安市宝塔区枣园镇莫家湾村尚未出嫁的徐塞塞和父母一起生活,与哥哥家一起分得两家共计3.5亩土地,土地证是以其哥哥徐三三名义签定的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了30年不变。

1997年3月8日,村主任徐金理拿着一份协议来到徐塞塞家,以免交农业税为由让徐塞塞不识字的母亲在上面按了手印。后来徐赛赛一家人才知道这是一份让徐家退出口粮田的退包协议书。而且,村主任后来在这上面盖的还是一个假公章。

到了2002年,一个叫马海宏的外地人突然说徐家那块种着梨树、枣树、葡萄树等1000多棵树,面积为2.13亩的土地是他儿子马江的(马海宏夫妻俩的户口都不在莫家湾村,但给儿子马江买了户口并落户到该村,因此本身就分得了一份土地)。而且,村委会领导也要求徐父交出土地,遭当即拒绝。结果两个月后,马海宏就将徐父起诉至宝塔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马海宏出具了一份土地买卖合同,证明村委会在1997年就将徐家土地卖给了他儿子。可是从这份明显是假造的合同上来算,马江当时只有4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具备民事权利义务。而且,马海宏并不是承包合同主体,也无诉讼主体资格。就是说,既使合同是真的,也属无效合同。同时,马海宏还出具了那一份由村主任徐金理通过欺诈获得的退包土地协议,以证明徐父将这块土地交回了村委会。

宝塔区法院竟然予以采信非法证据,并枉法裁判无村民权利的马海宏胜诉。

为了讨回自己家失去的土地,徐赛赛开始上访维权,却遭到政府两次野蛮的报复:
2002年7月下旬的一天深夜两点,枣园镇政府办主任高晶和纪检书记杨刘瑞带着11个人、7辆车突然来到徐家,以徐赛赛违反了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为由(其实徐塞塞没有生育,只是抱养了一个弃婴),将其家的部分汽车修理工具团伙抢劫;2005年1月的一天,宝塔区长来村视察工作,村书记嫌徐家的两间用于汽车修理的营业用房有碍观瞻,就叫来铲车将这两间房子铲到路边垫到公路上,使徐家经济蒙受了巨大损失。

后来,村委会将全村土地卖掉后,人人都分到补偿款的情况下,却唯独不给徐家补偿款。于是徐赛赛又上诉,此时,党的法院却不给立案了。为此,徐赛赛只能到延安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国务院信访局就土地被剥夺、房屋被铲除等问题继续上访。但,没想到更大的灾难又一次降临:

2005年7月下旬,徐赛赛在省政府上访时遇到另外几位也是从延安来的上访者,由于省信访局在大雨下赶大家出门,并殴打残疾访民,引起群体性骚乱。事情发生40天后,延安的公安人员将徐塞塞与子长县访民吴慧逮捕,治安大队长高柏林逼迫欺骗一起拘捕的访民,对徐赛赛进行诬陷,承诺对徐赛赛指证就放他们,制造所谓冲击国家机关的罪名,导致包括徐赛赛在内的集体11人被判刑特大冤案!

据了解,弱女子的徐赛赛在失去土地和遭受各种打击报复后持续上访至今已经十余年,其间不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而且还欠下外债累累,同时经受了人为的牢狱之灾,其遭遇在红色政权发源地几乎无人不晓。
在2013年1月29日与2014年1月8日,陕西省高院两次在宝塔区法院协调,但当徐赛赛要求鉴定假协议、假公章时,高院的工作人员却说鉴定出来又能咋样?

今天(1月9日)下午,宝塔区区长朱国龙接待了徐赛赛,给了米、面、油、以及2000元慰问金。看来春节前解决问题又要落空了。

徐赛赛电话:1559111103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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