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当局继续无证暴力拆迁,官民矛盾进一步加剧【视频】


(建设部[1992]269号文件规定,象北塘区政府是没有行政强制拆迁居民房屋的权力的,况且北塘区政府依据无锡市建设局[2009]141号复涵中关于依法处理的表述更改成依法强拆更是属于故意违法行政)

(2009-10-23)权利运动发布:
2009年10月21日,由无锡市政府、北塘区政府、山北街道精心策划和组织的非法强拆混合队,浩浩荡荡开进新华村,无家可归的悲惨命运这一次落在了北塘区新华村42号张菊英(72岁)、64号袁梅华(67岁)两位老妇的身上。

据悉,新华村四十二号房屋的张菊英今年已经70多岁了、且患有精神病史,新华村六十四号房屋的袁梅华,更是一个从26岁起守寡至今的67岁的苦命老妇。当局精心组织的公安、城管以及黑社会人员,上演了一部现代版的“日本鬼子进村”,在武装淫威下,顷刻间两户房屋被毁,家中财物被强行抢劫,不知去向。此时此刻,保护人民私有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物权法》成了最大的笑柄。

《行政许可法》已经实施整整五年多了,三年前就取得新华村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无锡市北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竟然至今没有行政主管部门无锡市建设局发放的拆迁许可证。而且,有官方背景的无锡市北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并不是该地块真正的开发商;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益,区政府、街道把新华村说成集体土地中的征用拆迁,拆迁安置补偿只能给予不到市场价格十分之一计算。既然新华村地块是集体土地,作为城市规划的行政部门无锡市规划局,凭什么向无锡市北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发放建设用地(2006)009号规划许可证?而且,商业开发的地块竟然还是划拨方式!

其实,北塘区新华村早在1987年就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了,新华村老百姓户籍也已经整体转为农转非了。只不过新华村失地农民的1007万多元的征地补偿款,至今还处于官员侵占状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北塘区新华村的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国务院305号文件执行,拆迁人(开发商)在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按照同区位的市场价格给予被拆迁居民补偿安置。

无锡市当局对北塘区新华村进行非法加暴力的拆迁已经三年多了,也已经造成了几十户居民流离失所,现在袁梅华和张菊英两位老人又被加入受害群体。

权利运动观察到:无锡市当局对北塘区新华村的地块的掠夺式强拆仅仅是整个无锡市的一个缩影,因为无锡市当局对城市规划的新征建设用地,于2004年12月28日专门制订了一个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363号文件。无锡市的老百姓希望,中央政府能够落实国办发[2004]64号文件,查处象无锡市地方政府出台的严重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文件,制止地方政府制造官民矛盾的不法行为。

相关联系:
袁梅华电话:13357906536.
张菊英电话:15852804130.
北塘区区委书记沈健:13301513528.(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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