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广: 城市土地该还给市民——再论私有化


城市宅基地和经营用地,几千年都属私人所有,中共掌权,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把这些土地全部掠夺为国有,致使民穷官富,遏制了私人经济发展,为国计民生,必须把城市土地还给市民。

(一) 城市土地国有化是历史大倒退

在两千多年之前中国就实行了土地私有化。1949年,中共大陆建政,50年代中期,开始推行社会主义改造(又叫社会主义革命),其主要内容之一是掠夺私人土地,实行国有化,集体化。

(二) 城市土地国有为官员们掠夺财富,提供方便

近年来出卖土地成为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这是造成众多暴力拆迁事件的原因。全国官方出卖土地,创造的收入每年都以万亿计:
2009年卖地收入近1.6万亿(数据出自《山东商报》,见照片);
2010年达2.7万亿(数据出自《山东商报》,见照片);
2011年达3.15万亿(出自财新网);
2012年达2.69万亿(出自搜狐焦点网);
2013上半年,收入达1.7万亿(出自人民网)。
这些土地原属市民,卖地收入本该归还居民,现在土地国有,官员从中谋利,这是掠夺。


(三) 土地国有,市民宅基地可以随时收回。

官员为了出卖土地,经常官商勾结,暴力强拆民房,造成很多居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回,有人甚至自焚抗争。这是因为民房的宅基地是国有的。为了消灭暴力拆迁,城市宅基地必须私有化,杜绝官方的强拆,暴拆。

(四) 土地国有造成房地产的垄断经营,致使房价飙升。

城市土地国有,房地产企业多为国企,他们利用官方背景,与政府部门行事方便,与银行的关系密切,在资源上,经营上进行垄断。这种垄断性的房企哄抬价格,造成房价一路飙升,中国大城市的房价在很多地方已经超过了最发达的国家。

(五) 土地私有化将会平抑商品房价格

城市土地私有化,将为市民提供一份不菲的资产,是发展私人经济的基础。土地私有化之后市民可以改造自家住房,可以联合改建旧房,扩大居住面积。 很多市民可以成为房地产投资主体,多头的经营会提高商品房的供给,从而平抑房价。

六)城市土地私有化可以先从宅基地开始

有些人现在还住着祖传的老房,应该把宅基地还给他们,发给土地证。目前多数市民,住在房改房中,他们有了房屋产权,但宅基地属国家,应该通过改革,把宅基地的产权划给房屋的主人。

复杂的问题是:对过去宅基地的主人如何进行补偿。因为年代久远,有些土地使用几经变动,情况比较复杂,但原则上应该根据情况国家该给原来的房主、地主适当的补偿。在这些方面,要吸取原苏联地区,东欧,蒙古土地私有化的经验和教训,20年前苏东,蒙古等社会主义国家都放弃了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体制,推行土地私有化,他们有很多成功的经验,有犯错误的教训。前几年清华秦晖先生到山大作报告,我问他,苏东如何处理,对地主土地赔偿问题。据他说,苏东变革后,对地主是根据没收土地时的价格进行赔偿。中国应该研究他们走过的道路,处理新的土地改革。

中国的“经租房”是1958年前后“社会主义改造”中逐步剥夺私人房产的一种形式,现在对有关土地和房屋,凡有可能者都应该物归原主,或者给予补偿。



(七) 土地国有化是社会主义的标志,也是灾难的根源

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写了《共产党宣言》,声明:“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P265),所谓消灭私有制就是实行国有化 、公有化,实行共产。这曾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标志。1917117,列宁斯大林领导下,用暴力夺取了政权,次日1917118,在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就通过了《土地法令》,规定:“立即毫无报酬的铲除地主土地私有制”(《联共(布)党史》P258)。宣布永久取消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成为公有财产,从此开始,土地不准买卖。

中共继承列宁斯大林,推行“社会主义革命”经过十几年时间,其中包括合作化,公社化,公私合营,文化大革命,最后实现了土地的全部公有。在1982年修改的宪法第十条中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现在中国实行土地私有化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阻力来自几个方面,首先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包括一些贪官污吏,他们会反对推行土地私有化,因为这会断了他们的财路,他们会极力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

其二是,观念上的阻力,中共上层有些人表明建政前三十年的道路,包括掠夺私人土地的社会主义革命不能否定。

其三是,有人认为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不能改变。其实中国的宪法在短短的七年间(1975—1982年)就有过三次重大的修改,为推行土地私有,为何不能再来一次宪法修改呢?

(八)应该冻结政府土地出让金

当前各地政府都在争先恐后的出卖国有土地,从中谋利。建议尽快冻结土地出让金,以备赔偿被剥夺者,为新的土地改革提供基金。

(九)私有化是民主化的重要基础

大家盼望着中国出现重大的变革,要走民主化道路,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私有化是民主化的基础,有了私有化,国人有了的物质基础,财产权、生存权有了基本保障,民主化才能走上坦途。如果国人的基本人权,生存权,财产权都被强

权者掌控,又何谈自由民主呢?

2013109于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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