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催泪弹的受害者毋秀玲向政府申请乞讨证


(处境艰难的毋秀玲在最高人民法院)

(2009-8-28)权利运动发布:
申请人:我叫毋秀玲.今年56岁,女,家住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只官屯村。

因在2008年7月21号,天津市政府和唐官屯派出所所长宫祥奎暴力劫访,对我身体造成一生的伤害,我现在浑身伤痛难忍,无钱治疗,特向政府申请发放在京乞讨证,允许我在京繁华地段和使馆区周围可以向国际友人和国内热心民众乞求帮助。

同时请政府给我出具天津市政府和唐官屯派出所所长宫祥奎对我使用催泪弹造成我的病痛,天津市政府无力解决我上访问题的证明,以证明我是因暴力劫访被逼乞讨。以解我燃眉之急,我保证拿到乞讨证后做一守法公民,按时交税,并从此不再追究宫祥奎使用催泪弹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此致

申请人:毋秀玲
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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