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维权屡遭打压,河北李全生控告公检法违法维稳


我叫李全生,是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兴城镇海河村人。

我控告迁西县公安局副局长史文义,法院副院长韩国柱,杨有宝,检察院王连供等人执法枉法的行为。

一、我儿李海正没有犯罪事实,公检法错捕 、错抓、错判无辜含冤,上访六年之久,在六年中,被拘留多次,劳教一年,对我百般陷害,打击报复,无辜拘留8次,本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与党中央政策对着干。

二、在20103月,我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人大上访时被迁西县接访的人发现,把我从信访局门口强行带到绿洲酒店,强迫押送我回家,我不回,信访局局长于学东就派人打我,还给我戴上手铐(倒背手)强行押回迁西县拘留所,拘留10天,期满后,被逼无奈,无路可走才之下于201119日到中南海自焚,被北京检察机关审查,北京领导认为我的冤情重大 ,劳教一年,特批所外执行,在腊月29让我回家过年。

2011年农历正月十八,我去北京信访局、人大部门反映问题,回到一家私人旅店休息,晚上2230分,被迁西县公安局副局长史文义、政府工作人员谷守新等20多人把我强行押走,把我送到北京西城拘留所,3天后把我押送北京大兴新安劳教所,劳教所不收,原因是:到北京上访并无犯罪行为,只好又押回西城拘留所。又过3 天,西城拘留所又以扰乱 公共 秩序为名把我劳教一年,陷害手段并非高明,至今无人过问。

三、我家三间正房被他人放火烧毁,有公安局火灾认定书,先后放两次火,公安局既不给立案,更未破案,无人管。

四、我家吃水井中被李艳霞、李志明投毒,毒死1856只鸡,我当时报案,公安局出警后也提取了水样,水样在公安局存放了60天也未给做毒物化验,后来水样被公安局销毁,至今无任何结果,更未给立案,销毁了我唯一的证据。

五、在2009年至 2010年间,迁西县公安局先后两次给我戴上手铐,强行让我在宣判大会上陪绑 ,因为我只是上访人,上访人是无罪、是有冤的,为何让我与罪犯陪绑。

六、迁西县法院副院长韩国柱、杨有宝扬言说:我能把你儿子李海正判刑,我也能照样把你判刑,我就不信治不了你,我还能把假的说成真的,你有能耐就去北京告吧,我有人,北京有什么可怕的,你告了这么多年又把我怎么样了呢?

七、公安人员说:现在河北省政法委向全市及、各县下达命令:对进京上访的人员施行拘留和镇压,只要到北京上访就拘留,有北京训诫书的也不放过,照样拘留。我县就有20多人被拘留了,都是捏造罪名 ,属于一事双罚,公安机关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要求上级领导给与查处。

希望领导关注此案,还李海正清白,依法纠正冤假错案,还法律尊严,为民做主,严惩贪官

李全生电话:15127592798

20139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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