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钗:请党依法归还属我的房产过中秋

我们是失居农民刘玉钗、陈寿海夫妇,世代居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角里11号。祖辈留有合法的百年房屋(见附件1)是全家人赖以栖身居住之地。生活虽然清贫,但一直过着安居乐业的日子。

2007年违法的拆迁公告,将老百姓推入无穷灾难的深渊。2007年9月29日,是我们家有史以来最黑暗的一天,上午9点许,城门镇政府和拆迁指挥部纠集二百多不明身份的人,突然冲入我家,将我们一家人强拖出家门外,未经任何协商协议补偿安置的情况下,这伙暴徒开着钩机伸出罪恶的魔爪,将我们百年祖屋和1999年建的368.6㎡的房屋夷为平地(见附件2),造成我们全家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我们面对一堆废墟的家园,锥心滴血。作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最弱势群体,宪法赋予我们的居住、生存等基本人权,难道就这样被野蛮剥夺了吗?!中央所提倡的“以人为本、关切民生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到了地方政府这里,却成了一句句谎言?城门镇镇长袁惠琴,湖际村书记林宗香滥用职权,蓄意践踏法律,至今仍霸行作恶。

我丈夫陈寿海是陈木祥的侄子,是合法的继承人。2007年7月10日因福厦铁路建设,我们房屋遇到拆迁,村民陈木祥拥有堂厅面积40.9㎡,全部转赠给侄儿陈寿海(见附件3),陈寿海拥有合法的继承权,这是法律的规定,但袁惠琴和林宗香却把拆除的面积给了不相干的南平人,其中猫腻不得而知,但这种违法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们合法的权益。

为讨回应属于我们的合法房产,我多次到区、市、省及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相继出复字[2009]20194,访复字[2011]33Z4回单,终于2011年5月14日福州日报登报(见附件4)证明原房产人和继承人的权益。但不可思议的是,至今袁惠琴仍百般刁难,不与我们原房产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今年我继续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访复字[2012]1752号回单),至今林宗香、袁惠琴还扣着我将近6年的过渡费和安置的房屋。

为此,恳求上级领导抽出百忙时间,关注民生,督查督办,为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归还我们40.9㎡面积的房产,以及老宅、新宅面积的房产。

联系电话:1332865173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