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寻衅滋事,受伤的内蒙访民薛进英被困家中求救

我叫薛进英,女 46岁 汉族 住包头市东河区宾馆宿舍楼3#22号,身份证号:150202196805240647 电话:13171242692。

2013年7月9日,我从报纸上看到中央巡视组来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就带着举报材料向他们反映,被赶到的包头市市区两级政府和公安,拦卡堵截,流氓侮辱,暴力殴打,打击报复,迫害上访居民,并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访民七人。

我在7月9日晚6.7点钟,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饭店东侧十字路口,被以包头市东河区政法委书记刘燕丹、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文信为首,指使一帮不明身份的黑衣人拦卡堵截,流氓侮辱,暴力殴打,致使肋骨骨折,遍体鳞伤(有证明人证明,照片,诊断书为证),在治疗期间7月12日早9点左右以录笔录为名,骗到东河分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郜红中、侯春林),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15天,释放后一直在家养病。

2013年8月2日,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郜红中二人来到我家,以调查我殴打为名,让我去公安分局。因为一、我被打的案发地在呼和浩特市,我在7月10日中午住院期间向呼和浩特市110报警(有报警记录),案发时我因殴打、侮辱、强制等无法报案,后被拘留,释放后身体没有康复,在家养病,没有机会到呼和浩特市公安部门要求立案,故不属东河公安分局管辖范围;二、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经常出于打击报复心理随心所欲地拘留我;三、我还在养病,就义正言辞的拒绝了他们。

但在2013年8月3日,郜红中他们再次来到我家,说我犯了好多罪,要我去分局调查。因我清楚自己没有违法行为,他们又是要迫害我,所以就拒绝给他们开门。目前,他们一直蹲守在我家楼门口,院里大门口,我被堵在家4天多了。

请求相关部门及其领导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不要让无辜的老百姓如待宰的羔羊,任意蹂躏,不能让他们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打击迫害老百姓,让无辜的老百姓在他们的强权下冤上加冤,同时请求调查核实,严查彻查这起事件,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求救人:薛进英13171242692
2013年8月7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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