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选举观察员须知(2013版)


——村民委员会选举打分细则(总分100分)

维权网《中国选举观察》编写组编

被观察村在   省(市、自治区)   县(区、县级市)   乡(镇、办事处),村名     ;
该村   户人家,   口人,  位选民,  个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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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共10分)
1、由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包含村委会成员)讨论协商村民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村选委会)组成人数及如何分配该人数到各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的。(2分)

2、由村委会主持召开各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产生村选委会成员的。(4分)

3、由村选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产生村选委会主任的。(2分)

4、由村委会及时公布村选委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到各小组的。(2分)

注意事项:
(1)、村选委会人数由五至十三人组成,以奇数为宜。
(2)、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村选委会成员。
(3)、出席村民代表会议或出席小组会议的人数都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是老一届还是新一届的代表出席,省级人大常委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规定的由老一届代表出席。
(5)、村选委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村选委会成员退出村选委会的,应由原选出单位另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并由村选委会及时公布到各小组。

二、选举宣传(共6分)
1、村选委会把本村《选举工作方案》印刷后发到各家各户的。(3分)
2、村选委会把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义务印刷后发到各家各户的。(3分)
3、村选委会把本村《选举工作方案》、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用宣传栏的形式张贴到各小组的。(2分)
4、村选委会把本村《选举工作方案》、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车、选举咨询站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村民宣传的。(2分)
注意事项:选举宣传环节满分为6分。

三、选民登记(共14分)
1、村选委会在选民登记日前,把选民登记开始和结止日期的公告,张贴到各小组,并在公告里附上登记对象包括,a、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b、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c、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2分)
2、以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到站登记的。(4分)或者由登记员入户登记的。(2分)再或者不入户登记而“关门造册”的。(1分)
3、村选委会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把各小组选民名单张贴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4、在公布选民名单的同时附上如下内容,告知村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选委会申诉,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的。(2分)
5、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出现变动,村选委会及时公布的。(2分)
6、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参选证发放到户,并由村民签收的。(2分)
注意事项:
(1)、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他村村委会的选举。
(2)、经村选委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3)、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委会的选举。

四、提名确定候选人(共16分)
1、村选委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拟定村委会的职位(主任、副主任、委员)和职数(即各职位的人数)并及时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2、召开村民大会提名候选人的。(4分)或以小组为单位提名候选人的。(2分)
3、提名票中设有专职妇女委员的。(2分)
4、验证发票、每一位村民都有序进入秘密写票间填写候选人的。(4分)
5、当场当众唱票计票的。(2分)
6、当天或次日以得票多少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的。(2分)

注意事项:
(1)、各职位的候选人名额应在提名会议前由村选委会确定并在提名会议前公告到各小组。
(2)、村选委会要告知村民,无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
(3)、采用流动票箱、委托投票提名是非法的。
(4)、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及时向村选委会书面提出,由村选委会确认并公布。候选人名额不足时,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5)、采取无候选人的方式,一次性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的,中国选举观察对其选举过程只观察不打分。
(6)、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五、竞选(共10分)
1、村选委会把候选人的竞选材料(主要含竞选职位及理由、治村设想)张贴到各小组的。(2分)
2、村选委会组织候选人在村民大会上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提问的。(8分)
3、村选委会组织候选人到各小组会议上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提问的。(4分)
注意事项:
(1)、村选委会应提前告知村民见面会的时间和地点。
(2)、竞选环节满分为10分。

六、投票选举(上,共18分)
1、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选举日、投票方式(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开放和关闭投票点、投票站的时间以及投票地点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2、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公布到各小组的。(4分)
3、总监票人、验证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代书人,投票站工作人员,流动票箱监督员,由村选委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3分)
4、村选委会把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在选举日前公布到各小组的。(2分)
5、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对所有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3分)
6、村选委会在选举日前,把到流动票箱投票村民的名单公布到各小组的(4分)

注意事项:
(1)、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才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2)、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
(3)、提名为村委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
(4)、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5)、受委托人在选举日凭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参选证,领取选票。
(6)、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
(7)、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8)、老、弱、病、残、孕妇等极少数村民,十分不方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分会场或投票站的,才可向村选委会申请在流动票箱投票。

七、投票选举(中,共26分)
1、选举大会由村选委会召集、村选委会主任主持的。(1分)
2、村选委会成员在选举大会上向村民报告本次选举工作情况的。(1分)
3、村选委会成员在选举大会上向选民宣读投票办法的。(1分)
4、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说的。(4分)
5、由总监票员、监票员当群启封、清点选票张数的。(2分)
[上午 12:12:33] 姚立法:选票箱里面出政权: 6、由村选委会成员向村民讲解选票下方说明的。(2分)
7、有序验证发票的(说明,秘密写票间有人时不能发票,每一验证发票处每次只能发给一位村民选票)。(2分)
8、登记参加投票的村民无一不进入秘密写票间写票的(到流动票箱投票的除外)。(4分)
9、当场、当群清点并销毁剩余选票的。(1分)
10、当场、当群集中所有票箱、混合选票后清点选票数的。(2分)
11、当场、当群唱票、计票的。(4分)
12、当场公布投票结果的。(1分)
13、封存选票,当场宣布当选名单的。(1分)

八、投票选举(下,共20分。采用选举大会方式的不用该标准评分)
1、按选举日前公告的时间开放、关闭投票站的。(1分)
2、由选举工作人员当群启封、清点选票张数的。(2分)
3、有序验证发票的(说明,秘密写票间有人时不能发票,每一验证发票处每次只能发给一位村民选票)。(2分)
4、登记参加投票的村民无一不进入秘密写票间写票的(到流动票箱投票的除外)。(4分)
5、当场、当群清点并销毁剩余选票同时密封选票箱的。(2分)
6、集中票箱,当群开封、混合选票后清点选票数的。(2分)
7、当群唱票、计票的。(4分)
8、当群公布投票结果的。(2分)
9、封存选票,当群宣布当选名单的。(1分)

九、投票选举注意事项
1、村民有权监督流动票箱投票过程。
2、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
3、票箱集中后检验、清点选票前,应将选票混合。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票计票前提交村选委会讨论决定。
4、村选委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选举无效。
5、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举无效。
6、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村民半数的,选举无效。
7、采取等额选举的,选举无效。
8、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选举无效。
9、不公开唱票、计票的,选举无效。
10、不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选举无效。
11、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数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12、村选委会在选举日或次日,除当选的人外,其他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应当公告到各小组。
13、县级政府负责指导村官选举的机构或乡级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
14、村委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是在选举日当日举行,还是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选委会确定。
15、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16、村委会工作移交,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罢免,补选等另行介绍。

附:欢迎做村委会选举独立观察员的人士与 [email protected],13339728964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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