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属遭打压,一家十六口申请台湾政治避难



尊敬的台湾陆委会主委、高雄市市长:

我叫李春霞,女,197334日生,
我爷爷李淼、奶奶王惠卿、姑姑李清美和叔叔李振宇均系高雄市居民。我姑父还系军中少校,因我公爹一家长期被吉林公检法部门打压以致全家无法生存,现特向台湾大陆事务委员会(陆委会)和高雄市政府申请政治避难。

1994年,我老公的二哥王元被错误地牵连了一起所谓的交通肇事案,该案历经16年,全家人前赴后继无数次进京,吉林基层法院与吉林省高院累计13份判决书与裁定书,后经吉林省高院的批示重审,王元于20099月终获无罪判决。

在错误的、漫长的羁押过程中,王元遭受了太多的侮辱与殴打,身体多处陈旧性创伤、脑部陈旧性积水,王元的营运车辆也被扣押至报废,兄弟姊妹五人中的三人因投入过多精力为此冤案奔走呼号而导致婚姻破裂,全家人中多人因上访而多次被拘留……王元虽然得到国家赔偿,但制造冤案及一味维护错案的相关责任人却一个都没被追究!!!那个所谓的交通肇事案的真正元凶至今无人追查!一起害得我婆家几乎家破人亡的冤案,现在就这样不了了之……

2006年,我的大伯哥王泰因参与一次矿产纠纷,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是王泰持弹簧刀刺中了受害人的肩部,刀尖刺破了受害人的左肺叶部上缘,造成受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王泰无期徒刑,同案几个被告人均以〝判决过重〞为由不服上诉至吉林省高院。此后,吉林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该案重审过程中王泰家人凑钱赔偿了受害人家属,受害人家属也表示了谅解。然而,在王泰家人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并要求法庭轻判的情况下,辽源中院重审后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泰死刑。王泰不服,以只有伤害的故意而没有杀人的故意为由提出上诉,吉林省高院二审仍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只是将死刑改判为死缓。

在我因大哥事向陆委会求助期间,(台属吉林冤案申请台湾异地审理),我二哥王元又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之名刑拘至今不放,我二哥的沙场证件齐全,又在承包前交清了所有费用,当地检察院这样做分明是把我全家往死路上逼,是对我二哥之前冤案平反进行打击报复,我们一家历经十六年一个冤案接一个冤案,现已经被吉林公检法部门逼得走投无路,吉林公检法的这种做法不仅给我、也给我们全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故以台属的身份特向台湾陆委会主委、高雄市市长提请政治避难。也请救我二哥大哥与水火中。

我爷爷李淼和台湾著名作家柏杨曾一起参加军事干部训练班培训,1949年到台湾后我爷爷任新竹县中学教务主任,还曾收留过柏杨,这在柏杨的回忆录中均有记载。现在我的爷爷李淼、奶奶王惠卿、姑姑李清美和叔叔李振宇均为高雄市居民,在历经一次次的诉冤无门却屡遭打击后,我们对吉林省公检法的做法已经彻底绝望,我们全家也身心憔悴、疲惫不堪,我们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开这块给我们一家造成一辈子伤痛的地方,到姑姑、叔叔、的身边,和他们一起享受人间亲情!

因此,我谨向台湾陆委会、高雄市政府提出政治避难的请求,望尽快批准为盼!

申请人:李春霞

20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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