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奇冤,公安分局长的小舅子完败“高衙内”




(公安局长的小舅子6天后的复查结果)

2013/7/25)权利运动发布:宋朝高俅的干儿子寻衅滋事被打后,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遭构陷入狱,最后被逼上梁山,干起了轰轰烈烈颠覆流氓政权的事业。到当朝,公安局长的小舅子寻衅滋事被打后会怎样呢?正在北京为儿子奔走伸冤的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的王桂芬讲述公安局长的小舅子完败“高衙内”的真相:

2010122日晚上19点,王桂芬的儿子高勇正与朋友一起准备吃饭,突然接到刘俊峰的电话,让其到富拉尔基区铁西东福馅饼店吃饭。在该馅饼店,高勇与刘俊峰、郎亭、王婷婷、孙继红等4人一起吃的饭。饭后,大家争着结帐,高勇就扔下100元钱先出了店门,坐在出租车上等一起吃饭的人出来。等了很长时间不见人出来,就返回馅饼店,发现里面在打架,就准备离开,被一小子拦腰抱住,高勇挣脱后出于本能,拿出随身携带的修脚刀吓唬对方,而对方告诉高勇,让高勇进去劝架。高勇再次进去后,发现根本无法拉架,就自顾自离开了。

高勇原在内蒙古武警二支队服役,退役后被安排到齐齐哈尔热电厂做司机。馅饼店打架事件发生后,高勇一直正常到单位上班,直到2011111日,正在单位修车的高勇突然被“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2011216日被富拉尔基区检察院批捕,检察院的起诉书称,高勇持刀参与馅饼店的打架,造成潘海玉左侧胸腔积血,心包裂伤,膈肌破裂,肝左叶破裂,腹腔积血,失血性休克,司法鉴定属于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王桂芬见儿子高勇被起诉后,经打听才明白“故意伤害”案的受害者潘海玉是富拉尔基区公安分局长李明德的小舅子。2011516日,王桂芬找到到潘海玉家,查看了伤潘的伤情,发现这些所谓的伤原来是纹上去的。

2011728日,富拉尔基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高勇、郎亭、刘俊峰、王婷婷、孙继红等故意伤害案。法庭上证人没有出庭接受质询,没有出示受害人潘海玉的病历,仅出示了重伤的伤情鉴定。同时,拒绝高勇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很快,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富刑初字第9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高勇、郎亭、刘俊峰、王婷婷、孙继红等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分别获刑510月;510月;刘俊峰36月;王婷婷36月;孙继红3年。

在判决书中称:2010122日晚上,高勇、刘俊峰、朗亭、王婷婷、孙继红等5人饭后结账,孙继红不小心碰倒了音箱,引起了另一个包厢内潘海玉、石振龙、刘春雨、赵伟、吕念龙5人的不满,与王婷婷发生口角,先是王婷婷、刘俊峰进入包厢殴打潘海玉,后高勇、郎亭持卡簧刀和剪子加入殴打……导致潘海玉左侧胸腔积血,心包裂伤,膈肌破裂,肝左叶破裂,腹腔积血,当场失血性休克……郎亭于201167日被刑事拘留;刘俊峰、王婷婷于20101226日刑事拘留;孙继红,没有刑事拘留,2011115日取保候审,916日逮捕……。

在判决书中,没有卡簧刀与剪子在两件至关重要的凶器。

照理,碰倒音箱引起不满的应该是馅饼店的主人,在另一个包厢吃饭的潘海玉为什么不满?既然潘海玉已经失血性休克,赶到现场的警察为什么不当场对实施故意伤害的高勇、刘俊峰、朗亭、王婷婷、孙继红等5人立即控制?既然高勇的母亲王桂芬作为辩护人当庭提出潘海玉的伤疤是纹的假伤疤,法庭为什么拒不重新鉴定?

不服一审判决的高勇、刘俊峰、朗亭、王婷婷、孙继红等5人提起上诉。2011126日,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王桂芬在调取到如此严重伤害的潘海玉,却根本没有住院治疗的证据后,不服终审判决的高勇、刘俊峰、朗亭、王婷婷、孙继红等5人继续申诉申请再审,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又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并指定建华区法院重审该案,结果建华区法院依然枉法裁判,不服判决的高勇、刘俊峰、朗亭、王婷婷、孙继红等5人再次上诉到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

在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二审于201359日开庭审理前两天的57日,建华区信访局的刘小军局长打电话给王桂芬,劝说她让儿子高勇认罪赔钱,免的儿子死在监狱里。王桂芬坚信儿子是无辜的,坚信党的法院是公正的,潘海玉纯粹是依仗公安局长在勒索,所以拒绝了刘局长的好意。

王桂芬坚信儿子无辜的应该有证据支持,而王桂芬坚信党的法院是公正的却是一个致命的判断错误!2013521日,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作出(2013)齐刑再终字第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驳回上诉。但,刘俊峰、王婷婷、孙继红在原判决赔偿基础上再给潘海玉145千余元后,从实刑改为了缓期执行,也印证了王桂芬认为潘海玉勒索的判断。

在北京屡遭到暴力劫访的王桂芬女士,于昨天上午手机突然被关机,与外界彻底失去联系。王桂芬因控告公安局长的小舅子敲诈勒索,会不会最终如其判断的那样被杀人灭口?

王桂芬电话:1312672246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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