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帅:举报环境污染被陷害入狱

 (2013/6/26)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侯帅 410183198110251513  电话15838326755  QQ 502082789  《我的QQ空间相册有案件资料》我家住在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西张寨村。

2008年6月25号我向河南省环保局举报   海蓝德公司污染问题《立案为省环交办56号》海蓝德公司受到荥环限改2008第151号处罚。在处理过程中,环保局泄露了我的举报人身份,我受到了威胁和利诱,但我没有屈服。9月17号我向郑州环保局举报海蓝德公司填写虚假评估报告,9月18号荥阳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和海蓝德法人杜晓萍将我骗到海韵大酒店,被守候在那里的警察抓获。

在派出所他们对我进行了殴打,造成我身体多处受伤,其中左胸部肿痛2个多月,他们伪造了一份口供《假口供上面的签名和指纹都不是我本人的》并且剪接了一份录音。为了配合陷害我,荥阳市环保局向豫龙镇派出所提供了一份海蓝德环保指标都合格的虚假证明材料。终于到了开庭,没想到法庭成了迫害我的现场,在法庭上,我要求对所谓的我的口供进行调查,遭到拒绝,我要求所谓的证人依法到庭质证也遭到了拒绝。在法庭上又查出,办案警察在提请逮捕时填写我于2008年9月19号被传唤到派出所就是虚假的文件。

(这样就成了即遂,会被多判刑)判决书还写明了没有出庭的证人作为指证犯罪的证词,证词多个地方:“听说,好像听说”。这种证词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够作为指证犯罪的证据来使用的。群众来访意见书也成为了我的犯罪证据。最后判决认定我以空气污染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未遂,而所谓的以空气污染相威胁这种行为根本不是法律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作案手段的。这是郑州市中级法院法官杨胜功为我特意定制的罪名。最终我被判刑2年。 我对我上面所说的一切负一切法律责任.

迫害我的官僚所在机关: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豫龙镇派出所,荥阳市法院,荥阳市环保局,郑州市中级法院,郑州市环保局。       迫害我的奸商:海蓝德《郑州》聚合物公司法人:杜晓萍。

侯帅电话1583832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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