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清龙遭警察陷害案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作出公正判决

(2013/4/22)权利运动发布:
四川访民胡清龙遭北京丰台区公安分局卢沟桥派出所警察王云、李连海构陷一案,自上午10时开庭,到下午16点结束。法庭在警察、公交车司乘人员、法医鉴定人员合伙诬陷胡清龙的事实清楚下,未当庭作出公正的宣判。

据对胡清龙的辩护律师王宇的了解,诬陷胡清龙的卢沟桥派出所警察王云、李连海没有出庭接受质询。法庭给出的理由是卢沟桥派出所的一份书面证明,称王云和李连海有任务出差了;对于参与诬陷胡清龙的北京公交公司驾驶员李景强、售票员姚玉芳两个人未出庭接受质询的原因,主审法官居然称没有收到王宇律师的申请;对于做假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员未出庭接受质询,法庭没有给出理由。王宇律师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询。

在法庭上,法庭当庭播放了当时的王云、李连海跨区域“执法”的现场监控。由于录像有人为剪辑的现象,胡清龙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当庭提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鉴定申请。即使是这样,不要说胡清龙没有攻击不法警察王云的行为,甚至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奇诡的是,在诬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没有当庭作出公正宣判。

今天只有余南哲、关维双两位访民代表被允许进入法庭参加了旁听,而作为证人出庭的姚建清和声援的大批访民被安排坐在旁边的大厅,高声朗诵习近平在政法工作会议讲话: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维双电话:13146007039
姚建清电话:13552482864.
王  宇律师:1391107032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