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何其难,民诉法修改能改变?(纪斯尊/文)


谁能相信,公益诉讼何其难!
在风光秀美的福州闽江大道临江的三盛巴厘岛高尚住宅楼宇50米高15层之上的外墙上,16层业主未能许可,擅自在外墙上用电钻钻孔,植入膨胀螺丝、焊接角钢、铺设三条管线,造成破坏外墙瓷砖结构,形成高空瓷砖坠落,危及行人生命安全严重隐患。

美籍华人卢程彬和夫人蔡秋钦,正是为了保护行人安全,避免危险,主动积极善意规劝16层业主,未被采纳;又向物业公司多次反映,要求拆除外墙管线,恢复原状,这是法律法规明确具体规定。

物业公司也两次下达《装修整改通知书》,要求16层业主自行拆除。

但16层业主无动于衷,不理不睬。
卢程彬夫妇又向城管投诉,向福州12345反映,依然无法解决,危险隐患高悬,令人寝食不安。

卢程彬夫妇为了尽快解除危险隐患,不得不提起公益诉讼,本以为,法院会依法支持,判决被告拆除违法违规铺设管线,稳操胜券!

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卢程彬夫妇却是一再败诉!败诉!败诉!又是败诉!

首先是一审败诉,仓山区法院孙志高法官居然判16层业主没有侵害15层业主权益,卢程彬夫妇没有诉权。

卢程彬夫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本想在福州市中级法院讨回公道,反败为胜。
殊料,无论卢程彬夫妇一再陈词、说明、投诉、控告,福州市中级法院依旧坚持维持一审错误判决。

令人难以置信!
卢程彬夫妇只好向福建省高级法院提起申诉。
令人大失所望,堂堂福建省高级法院张卫红法官也口头称赞卢程彬公益诉讼精神,并向物业公司二次下发要求责成16层业主拆除违规铺设管线行为通知,可就是不肯纠正错误判决。以致16层业主就是不肯拆除违规铺设管线,以致危险隐患至今依然存在!

卢程彬夫妇,忍无可忍,不得不赴京,向美国驻华大使馆投诉,由在美国的乡谊会向中国大使馆、向省人大投诉。直至向最高法院申诉。

公益诉讼何其难!
中国民事诉讼法再一次修改,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增加公益诉讼内容。
那么,卢程彬夫妇公益诉讼,在体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还能重现生机吗?
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公益诉讼发展,善莫大焉,何乐不为!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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