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国向政府申请公开黑监狱费用的出处


(2013/2/4)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江苏省南通市红枫木业有限公司私营业主、因拆迁维权被非法拘禁黑监狱69天的张俊国,在获得自由后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纳税人的身份向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拘禁自己的费用,但20余天过去了,港闸区人民政府依然无视条例的规定,对张俊国合情合理的依申请拒不作出书面公开,让依法行政和依宪行政成为一句空话。】

《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人:张俊国,男,55岁,私营企业主,身份证号码为239005195708200717,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孩儿巷。电话:15996695018。

被申请人: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政府。法定代表人:沈红星 区长。地址:城港路,电话:13862958366。

申请公开事项: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公开其在南通市正和宾馆被关押4天、在南通市幸福乡转水绿色生态园关押10天、在南通市北阁宾馆关押55天、港闸区政府雇佣随行所有人员(带班人员、政府人员、保安人员、警员、医生、等等) ,共计69天的所有费用明细公开(人员工资、衣食住行等等);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公开其此项资金的来源;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公开其每年港闸区财政拨付多少维稳资金,用在那里。

提出申请的事实与理由:
2012年9月17日晚,申请人夫妇与朋友在南通市崇川区大骨头餐厅吃饭,被自称警察的一伙约40人,凭口头传唤把就餐的8人带到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秦灶派出所同天夜里申请人夫妇被脱衣搜身,公司被查抄。后转移到天生港派出所做完审讯笔录,把申请人夫妇交给一伙不明身份人带到正和宾馆的黑房(没有窗只有门)每天不放风,申请人要求监狱的待遇,四天后的半夜转移到转水绿色生态园农庄,由于申请人认为是黑社会的绑架行为,准备组织营救发现有4名警员随从。9月30日因申请人发出消息,看守们慌了,半夜在警车的护送下转移到北阁宾馆,到了南通市北阁宾馆四名港闸区公安分局警员和近百名不明身份的人在跟随看护申请人夫妇。听他们说都是政府雇佣的,到11月25日秘密关押了69天才放人,至今无结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想来无冤无仇,被申请人何必要违法地搞暗箱操作啊。现在申请人获得人身自由了,特来申请信息公开,以弄清楚港闸区政府的行为凭什么就合法了,希望被申请人有那个胆量依法向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
此    致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政府
申请人:张俊国
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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