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首访民杨华再次被一事二罚拘留10天

(2013/2/20)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2月5日,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访民杨华进京上访途经中南海地区结果遭警察盘查后又被处以训诫。在回到吉首后,吉首公安无事生非,于2013年2月16日对杨华非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据了解,下岗职工杨华2001年与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司法局临街房做饮食,不料合同仅仅履行了一年三个月司法局违约收回房屋拒不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补偿,导致杨华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华将司法局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决司法局违约,但根本无视法律和事实,只支持了杨华十分之一的赔偿请求,逼迫杨华走上了十余年的上访之路。
 
此前的2013年1月4日吉首市国保大队也是在杨华进京上访遭到北京当局训诫处罚后,回到吉首对其一事二罚非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杨 华电话:1303740310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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