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应强因“6.4”被拘留,众访民到拘留所看望

(2013/1/10)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1月9日,福建福州维权人士、蒙冤警察林应强被从北京截回后,即被送到福州市拘留所处于行政拘留10天,理由是半年前的2012年的“6.4”事件。福州周边的访民林炳兴、吴霖香、林淑福、刘玉钗、张秀屏、郑伯榕等得知消息,集体前往拘留所看望。

当局所谓的“6.4”事件,实际是2012年6月3日在福州市五一广场发生的事情。福建冤民有一个约定俗成,每一个星期天相聚在鼓山,探讨和交流维权经验,向游客展示各自充满血泪的上访经历。可能是当局神经搭错,6月3日喊冤当中“6.4”平反,在福州广场就实施阻截,并当场把林应强等人打伤,并在半年后对林应强拘留处罚。

今天去看望林应强的访又听到如此拘留,纷纷谴责当局这种公然的“欲加之罪”。这,显然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以权代法”和“权大于法”的行为!可问题的关键是,在现有体制,谁又能阻止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

林炳兴电话:18950279974。
吴霖香电话:13055981865。
林福淑电话:13055523102。
刘玉钗电话:13328651738。
张秀屏电话:18350065889。
郑伯榕电话:1588000474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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