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为劳教恶行背书,驳回残疾访民周雪珍的再审申请

(2013/1/13)权利运动发布:
有人称劳教制度是恶法,因为它有“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其实,无论是“保护”还是“决定”都不是法律,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效力,所以,劳动教养、尤其是在针对访民时完全是当局践踏人权的恶行!

昨天,原“冤民大同盟”宣传部长、知名维权人士周雪珍意外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于2013年1月11日作出的(2012)沪中二行申字第185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这是继2012年12月17日(详情请查阅当日权利运动消息)临时取消周雪珍女士劳教诉讼听证会后,第二中级法院再次违法法定程序作出的枉法行为。因为,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请必须作出判决、裁定这样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通知书显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据了解,周雪珍女士1993年遭遇交通事故中导致7级残疾。同年,身残志坚的周雪珍举家到宝山区淞南镇通南路91弄,租赁出入境边检站的房屋做不锈钢加工,申领了“长海不锈钢厂”的营业执照,一直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到2000年,经出入境边检站的宋福清处长同意,自建370平米两层楼房,由一家三代人居住。

2006年,因房价飙升,边检站决定要为工作人员建造楼房,但在双方未能就补偿达成协议时,边检站就于2006年8月8日将周雪珍的房屋强拆,无家可归的周雪珍被迫上访维权。上访维权给予周雪珍、包括家人带来的不是问题迎刃而解,而是一次次的打击报复,尤其是当周雪珍与一些志同道合的维权人士组建“冤民大同盟”,并担任宣传部长后,当局的打压就不断地升级。直到2010年6月16日,周雪珍的丈夫郁楚单在恐怖中撒手人寰。

2010年12月8日,周雪珍手捧丈夫遗像在卢湾区政府门口见焦东海医生取材料,第二天(9日)到北京上访,12月10日(人权日)被上海驻京办截访回地方,随即被非法拘禁,当局要求其火化丈夫的遗体,在遭到周雪珍的拒绝后,上海当局即以其“手捧丈夫遗像到政府门口哭闹扰乱了社会秩序”为由,非法处以劳教一年三个月的迫害。

对既没有事实,更没有法律依据的劳教处罚,周雪珍依法将非法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告上法庭,但法院罔顾事实,以枉法裁判维护了劳教委的不法行为,迫使周雪珍申请再审。不料,人民法院居然不能独立公正司法,却为劳教恶行作背书,连续违反法律程序,作出非法的驳回再审通知。

虽然,在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法会议上,新一代领导冲破重重阻力宣布将停止劳动教养制度,但,如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不惜为劳教恶行背书的行为,让中国的平民百姓何时能结束劳教恶行带来的的梦魇?

周雪珍电话:15921781034.
顾永洪电话:15221314778.
姚君君电话:1378897580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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