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受害者、无锡访民张红玲到法院抗议

(2013/1/19)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访民张红玲和陆祖福离婚一案,于2005年经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判决生效,判决结果是双方财产各一半。据当事人张红玲反映她和陆祖福双方存在近500平方米别墅至今法院不执行,陆祖福曾经向张红玲炫耀说:我已经花了很大的代价买通滨湖区法院领导和承办法官,你生效的法律文书这辈子是无法兑现的。

从2005年至今,当事人张红玲过着流浪的生活,由于张红玲是农民没有退休金,目前生活靠亲友接济,她已近70岁的人劳动能力已经丧失,而被执行人从2005法律判决生效后一直将该房产处于出租的状态,每年他都有不菲的收入。

经过张红玲多年的上访,2012年滨湖区法院答应解决,叫她重新立案明确财产分割,为执行提供方便。据滨湖区法院法官浦德民反映已经把她的案件作为10个重大案件来处理,条件就是一定要重新立案,明确财产分割执行标的物,且法院提供免费立案和法律援助律师,可是当事人张红玲因为这个案件已经对他们失去了信心,在无奈情况下,张红玲只能答应他们的条件,但是为了防止他们再次骗人,所以考虑律师还是自己聘请,张红玲于2012年7月17日聘请律师,并于当月20日提交了诉状,但至今没有立案和任何结果。张红玲于2012年12月24日再次和浦法官联系,浦又说要恢复执行,可是至今一直拒不执行。

大家稍有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只要法院真心为你去执行,在本案件中法律赋予法院很多的手段,比如留滞送达和公告送达,就算被执行人不出现,法院经过合法程序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院也有权强制执行。

从本案来看滨湖区法院明知有500平方米别墅可供执行并曾经被该院查封,被执行人无任何异议情况下而没有执行,我们有理由相信,无锡市滨湖区法院领导和本案承办法官有腐败行为存在,致使张红玲生活困难,流浪街头。张红玲在无奈的情况下只能于2013年1月14日去滨湖区法院举牌喊冤,抗议司法腐败,贪腐行为!

希望各个纪检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查处这个严重司法腐败案件,还张红玲司法公正,同时希望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声援。

张红玲求助热线:15370214932。
滨湖区法院院长王春年:1891237670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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