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不履行协议,徐香玉期待新一代中央领导


(2013/1/26)权利运动发布:
2004年间,海外华人、菲律宾钢铁大王黄呈辉福在北京大兴区一些领导的帮助和参与下,成立发房地产公司,通过贿赂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开出假的土地使用权证非法拆迁我们大兴区黄村中心区域西黄村村民住宅,然后将非法占有的集体宅基地和福发房地产公司一同倒卖给北京东和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官商牟取暴利。

说起黄呈辉,是一个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起家的黑兴资本金,其在福建老家办的企业是福州福泰钢铁有限公司,其任董事长。闻名全国的、穿着防弹衣反腐的县委书记黄金高就是载在他手上的。

大兴区黄村中心区域西黄村村民宅基地一处共被非法开出五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包括假的市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份,办完拆迁手续就撤销;只有一份是经过合法批准的,这个经过批准的只是一个路边的地块),其中的三份大兴国土局国土使用证的土地红线图完全重合,闹出了一地两证的笑话,全国的土地法律专家学者都参与了研讨,但都不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其原因就是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为了霸占集体土地,根本无视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的规定,而指使区国土局随意乱开国土使用证,所有西黄村村民宅基地上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一份路边地是真的外,其余都是假的,都是随意乱开的,所以就重合了,一块地开出了两块地的土地面积,就连土地出让合同也是被行政复议后认定为伪造的。

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贿赂收买了大兴法院和其上级法院一中院、区检察院和其上级一分院、市国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非法强拆了我的房产,给我极为可怜的所谓补偿,我的所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都被上述贪腐团伙人为的摆平。但是,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贿赂收买不了国务院。

关于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非法霸占西黄村的集体宅基地的事情,我提交国务院裁决期间,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指使转买他们土地和公司的负责人答应给我合理补偿,迫使我撤回裁决申请。在我获得协议补偿后,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又指使转买他们土地和公司的负责人拒不履行补偿协议,拖延了两年多不肯履行。我无奈又起诉到大兴法院,最后由法院调解下达了法院民事调解书,确定转买他们土地和公司的公司在十日内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全部法律义务。

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得知后,指使转买他们土地和公司的负责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我申请大兴法院强制执行后,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又以大兴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发文干涉法院不执行自己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我到北京市高级法院反映情况后,市高级法院执行局把大兴区区委、区政府干涉民事执行的情况汇报反映到市政法委,市政法委要求大兴区政法委给予协调解决,但是大兴区委、区政府拒绝协调。以后,高级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翟晶敏两次到大兴要求大兴区委、区政府主动撤销对大兴法院民事执行的干涉,或者要求转买他们土地和公司的负责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大兴区委、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就是拖延不办。

此事,我曾经向多处主管机关、部门反映大兴区委、区政府公然干涉法院民事执行的情况,但是,大兴区委、区政府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制止,我到大兴法院、北京一中院起诉大兴区政府干涉法院民事执行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它们不肯受理。

我向国家最高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控告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的首要分子,滥用职权非法干涉法院生效民事法律文书的执行,造成我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北京市检察院要大兴区检察院向上级检察院报告,而与大兴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有瓜葛牵扯的原大兴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成却指使其手下发文称: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追究滥用职权者的刑事责任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如此看来,我只能向国家最高当局反映情况并向全体大兴人民群众反映情况、向全世界华人反映情况了(本人手中有以上事情的充分证据)。现在,我在试图向国家最高当局反映情况时,大兴区党委政府中的贪腐团伙发出最后的疯狂,指使不知就里的新到任的公安分局局长利用国家公权力公然侵害我的公民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将我第三次非法拘留,意图报复陷害我,将我置于死地。他忘记了他的前任局长、大兴住建委原主任李学元因为贪腐已被中共党的纪检部门双规。那个包庇大兴区委、区政府中的贪腐团伙的前任检察长赵成也被北京市检察院解除现任。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新任总书记习近平提出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奉公守法的公民扬眉吐气之日就快到来了?

徐香玉电话:13691303056。     
(欢迎境内外媒体电话采访)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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