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区法院称:法院受理杨芝祥申请重新鉴定需要加害人的认可



(2009-2-6)权利运动发布: 在经过不断向有关部门的申诉反映,09年2月4日南京秦淮区法院终于通知杨芝祥的妻子陈素英,法院决定受理杨芝祥的伤残重新鉴定申请,要求陈素英提供杨芝祥抢救和住院期间的原始病历和头部CT片子。陈素英对此感到奇怪,因为法院完全可以到医院调阅,更让陈素英无法接受的是法院法官表示,原始病历和CT片子是让文真书(加害人)认可的,只有文真书认可了,法院才能委托有关部门对杨芝祥的伤残情况进行司法鉴定。陈素英不明白,难道秦淮区法院是(加害人)文真书开的?
06年10月20日,南京六合区农民杨芝祥进城谋生遭遇文真书不法侵害后,第一次经南京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杨芝祥鼻骨粉碎性骨折、上额骨额突骨折,其受伤害程度已构成轻伤。但是,2007年9月份,证据确凿的故意伤害案突起变故,江苏省公安厅对杨芝祥伤情组织“砖”家重新进行鉴定,在鉴定中故意不对给杨芝祥带来严重后遗症的的颅骨颞骨骨折进行认定,只是认定杨芝祥鼻梁骨骨折,最后鉴定结论:不构成轻伤。
杨芝祥受到伤害后已经用去了近10万元的医疗费,由于无钱进行积极的后续治疗,杨芝祥现在病情不仅没有好转,而且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虽然法院受理了重新伤残鉴定申请,但法院的态度让杨芝祥的妻子陈素英非常非常的担忧,陈素英明白(加害人)文真书在江苏省公安厅有后台。陈素英表示会先将原始病历扫描保留证据,然后将按照法院要求提供原始病历和头部CT片子,同时陈素英希望国内外媒体继续对她们农民进城谋生的遭遇给予关注。

相关联系:
陈素英 电话:13584047129。
秦淮区法院孙侠电话:025-83523220.
法院分管民事的钱院长:025-83523296.
法院张敏院长:025-52307678.
刘洪律师事务所李志林:1333772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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