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劳教所受虐待、未成年女孩寒假进京向中央政府求救


(由于照相机拍摄的时间没有设置,所以显示的日期有误,实际实际是农历小年夜寒风中小女孩在国家信访局)

求 救 信
我叫陈嘉琦,女,今年15岁,母亲王和英,是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中乐村的一名村民,昆山市政府于2004年故意乘我们母女到吉林外婆家去的时候,在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强拆了我家的二层别墅(在此之前没有任何手续及通知,因我父母离婚房屋是判给我和母亲的),一年内昆山、苏州、南京皆无说法,我和母亲孤儿寡母无法生存,母亲最终走上了上访之路,曾被昆山市政府以办学习班的名义软禁半年多,被非法拘留两次。在维权的路上,我的母亲发现了我家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的房地产开发是违法用地。

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母亲在2008年6月底再次到北京上访,完后2008年7月25日我与母亲两人在吉林的外婆家去看我舅舅时,在吉林松原汽车上被昆山市公安局的公安民警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传唤证)的情况下对我母亲实施强制抓捕(带手铐)。

昆山市公安局把我母亲带回后对其实施强制连续讯问六天半直到受冤入狱(劳动教养一年),由于内心不平,她在派出所里茶饭不思,不几天小腿肌肉就已萎缩,会见我时就需要轮椅的帮助。

2008年11月20日左右我母亲在看守所里向政府提出,要求给15岁的女儿(我陈嘉琦)生活费无果的情况下,她就开始绝食,政府和看守所不但不给我生活费反而不让母亲与我见面。

春节,我多么期盼和母亲团聚啊!然而我的母亲被地方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监狱里,我成为无依无靠的孤儿,所以来北京向中央政府求救。

江苏省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初三{5}陈嘉琦。联系电话:13756712806.(张建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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