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珍:上访被截回,诉求悬无决,逼我再北伐


(2012/12/8)权利运动发布:

地方各级政府、中央政府:

现将我上访的事实和理由申述如下,我希望得到领导的关注和诚心解决。

我上访被抓回的事实:
居住江苏盐城大丰新丰镇,李爱珍63岁。因为我在地方上的具体问题得不到政府解决,切身利益受到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所以我今年依法去北京上访两次,但是,腐败了的地方官员不但不给我解决问题,还怕上级对他们的责任加以追究,所以他们不远万里,于十八大期间追到北京,伙同北京的黑社会,将我绑进黑车,押解回程。

在路上他们声称:“我们是司法维稳的”,其中有一个的我们新丰派出所的骆所长,他对我说:“去年你上访后,我被国家处罚360元,这次你又到北京,不管是旅游,还是上访,如果我再被国家处罚,你全家都要死在我手上,连我23岁的女儿也不会放过你一家”。同车的还有我市地方上的两位干部,一位是大丰市司法局沈龙局长和大丰开发区施主任,三位领导押送我们两个上访、旅游的女人。
回程途中,趁领导下车进服务区时,我们问黑车打手:“你真的打我们吗?”打手说:“干部叫打就打,没办法,如不打就拿不到钱。”在途中,他们对我们随意打骂,不给吃喝,连大小便都受控制,收掉我手机、身份证、老年证。百般虐待,残忍折磨长达六十个小时日夜在车。请问:这是什么世道?我为维护公民基本的合法权益,犯了什么法?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为什么我们百姓去不得?问题不解决,上访又不能,这是什么法制社会?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北宋社会不是死灰又复燃了?!

我诉求的事实和理由:
我为父亲、弟弟、侄子惨遭地方政府的迫害之事,特提起上访。

对我父亲要彻底平反昭雪。我父李洪均,1926年出生,1940年参加陈毅粟裕的部队南征北战,战功累累,文革中,被“造反派”暗算,受尽折磨,于1969年惨死于“造反派”棒下。对我父的牺牲,连尸骨都被盗。地方政府至今置若罔闻,现要求对其父彻底平反昭雪,对家属子女恢复名誉,并对89岁的遗孀予以依法生活照顾。

我弟李同国在我父去世之时,因惊吓伤体,加之2012年元月31日,公安挟地方官员把警车开到他家中,受惊成疾,神经错乱,服毒未就,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留终身残疾,至今在医院中度日。现要求对其,及其家庭生活实现终身社会救助;
我侄李晨15岁那年被地方公安诬良为盗,获五年半冤狱之灾。并在大丰公安抓一名杀妻周银山被判为死刑,由15岁的李晨同一副手铐“陪毙”。现要求平反和获得国家赔偿。

现实将会逼我再上访:
地方官员在北京对我说“回来解决问题”的承诺,将我从北京强行抓回后,到了家,他们便什么也不问、不解决。我市干部为了“维稳”,将百姓的诉求置于脑后而不顾,个别地方官员腐败已极!我的诉求多年来一直未得解决,我决心:我的诉求一天不解决,将会逼我再次远征北京维权,并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密切关注!

老上访户李爱珍
2012-12-7
住址:江苏省大丰市新丰镇自由街   (共和国公民)      邮编:224171
联系电话:1826286202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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