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劫访看中国黑暗《信访条例》(郑谏/文)




上访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而《信访条例》又是国务院规定的。并于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信访条例》出台实施这多年过去了,而解决问题仅有千分之二。而被拘留、劳教、判刑,被黑监狱、被失踪的人数,不知是那千分之二的多少倍。

1、中央敢不敢把这些案件拿出来晒晒呢?与其大量的政府、公安人员抓捕访民,不如废除《信访条例》;

2、上述事实证明《信访条例》的存在,弊大于利。这样的制度存在害国害民;

3、这样一个《信访条例》实施起来,需要配备大量的政府、司法工作人员去“整顿非访”,这个《信访条例》存在的本身就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而国民却是《信访条例》制度的牺牲品;

4、十八大召开,“护城行动”大肆抓捕访民。这时的全国人大信访办、国务院信访办、中纪委信访办门前人山人海,这支劫访大军使得“三骗胡同”里边冷冷清清,上访人几乎绝迹。此时,《信访条例》配合十八大成了践踏践踏人权的元凶。

中国庞大的公安队伍,维不了、也稳不了黑暗的《信访条例》制度下的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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