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关注:女访民十八大期间在使馆区自焚被掩盖


(2012/11/19)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访民李树南找到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三里屯派出所,询问11月15日中午在使馆区亮马河自焚的妻子陈呈香下落,但派出所告诉他没有人自焚。当李树南告诉派出所自己亲眼目睹了妻子的自焚后,派出所转而称其妻子涉嫌违法了,但仍然拒绝告知陈呈香自焚后的情况。

据李树南反映,2011年5月,监利县柘木乡干部为了贪污工程补偿款,将其殴打致残废,监利县委和荆州市政府搞假材料上报结案。夫妻俩多次上访申诉无果的情况下,陈呈香于2012年11月15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在联合国人权组织门口将酒精洒在身上,然而点火自焚。李树南看到妻子点着后,由警察用灭火器迅速灭火,并将陈呈香带走,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李树南、陈呈香是监利县白螺镇五庙村人,2003年为了赡养陈呈香的母亲,夫妻俩才回到了拓木乡陈呈香的娘家,承包了100余亩鱼塘。鱼塘被毁后,损失惨重的夫妻俩只能进京上访。李树南说:因为涉及的腐败非常严重,我现在随时随地多有生命危险。

陈呈香电话:1597274292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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