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上访无果,王益芝连续到镇政府抗议

(2012/9/30)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十五年上访无果的王益芝,连续第四天到镇政府挂“是谁当选丁蜀镇无理坏官?”的牌子,抗议共产党无良官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据了解,王益芝位于陶都丁蜀镇湖渎居委100号房屋中住着父母亲和兄弟王益政三户,1990年经过批准在原址上翻建了两层楼房屋共352平米,其中底层162平米用作冷藏食品批发,并申领营业执照,一直以来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1998年丁蜀镇拆迁办发出房屋拆迁通知,要对湖渎居委地段道路进行改造。
由于王家与拆迁办双方就经营用房的安置补偿无法达成协议,房屋拆迁人丁蜀镇建委向宜兴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裁决。1999年9月13日,宜兴市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对王益芝所在的湖渎村100号房屋作出了宜建(1999)第10号房屋拆迁裁决书。王益芝三家不服宜兴市建委的裁决,以“丁蜀镇建委不具有房屋拆迁人资格、以及补偿不合理”为由,立即就宜兴市建委的违法裁决行政行为向宜兴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0年4月12日,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超过3个多月后,宜兴市法院在明知无法作出公正的行政判决情况下,违法作出(1999)宜行初字第27-1行政强拆裁定书对王益芝三家房屋实施强制拆迁,2000年4月26日,湖渎居委王家的100号房屋被实施强拆。

房屋被强行拆除后,王益芝和父母亲、以及兄弟王益政三家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而此时,宜兴市法院也将枉法的行政判决书送到了王益芝的手中。丁蜀镇党委书记王泽华见王家已经走投无路,就连哄带骗胁以“照顾”帮助王家优惠购买门面房,换取王家不再对不法拆迁的追究。

当2002年3月“优惠”购买门面房后,王家发觉根本不能弥补非法拆迁带来的经济损失,从此,王益芝被迫走上漫漫上访之路。每一次进京上访,驻京办总会劝王益芝回地方解决,而且每一次都是信誓旦旦承诺,只要诉求合理,政府一定会依法给予解决。但当王益芝顺从地回到宜兴后,地方信访局又是另一副嘴脸,称法院已经有判决,你应该到北京最高法院通过申诉解决。就这样,王益芝的信访维权周而复始走不出进京-劝返-再进京的怪圈。

抗议行动中,王益芝质问丁山镇的好领导们:15年久拖不决,你们的良心道德那里去了?世界上的黑邦土匪加上日本鬼子也不敢如此大胆,难道要用杨佳,钱明奇的方法了结此案吗?

王益芝电话:1377131731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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