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县民间互助组织“买子会”被取缔 骨干力量被判刑


Photo:取缔“买子会”彰显了政府对民间力量的恐惧和打压。大陆百姓结社自由何时有——公民社会发展道路注定不平坦!大政府,小市民的现象何时能终结?民间力量不向政府妥协是监政和制约极权政府独裁的重要方式,我们应鼓励在大陆发展包括各种政治、宗教、文化等民间团体来推动大陆的公民社会发展。
(2009-1-5)权利运动发布:江西省金溪县谷秀镇居民吴香梅日前向权利运动发来讯息:2001年10月金溪县地方政府由公、检、法以及人民银行联合公告,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缔民间经济互助的“买子会”,并抓捕了一些“买子会”的召集人(即会头)。2003年金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认定吴香梅作为“会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28万多,判处5年6个月刑期。

据吴香梅申诉以及老百姓反映,其实真正的“买子会会头”都是当地官员的家属(即官太太),如万维、王丽娜、宋明珠等等,她一个年过半百的文盲只是挂名的“会头”,真正的有背景的“会头”因地方政府突然对“买子会”的取缔而获得了非法的巨额钱财,导致金溪县2万都参与“买子会”的老百姓蒙受损失,甚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地方政府取缔“买子会”的行动不仅破坏了民间经济互助活动的诚实守信,事实上成为了一些官员利用家属在“买子会”当真正的“会头”而对老百姓的血汗钱进行一场无情的洗劫!其次,金溪县四部门成立“买子办”,在联合取缔“买子会”的公告中明确,每一个“买子会”成员进行登记时需交5元,凡经过处理的会金“买子办”抽取百分之5的办公费,金溪县参加“买子会”的成员实际达到几万之众,金额达到过亿,这样的收费其实又是当局“买子办”对老百姓的一场巧取豪夺!在金溪县当局取缔“买子会”的公告中“无情打击和友情操作”的表述在实际操作中又产生了许多徇私枉法和以权谋私的腐败!事实上一些真正的“会头”借助“买子办”官员的包庇获得巨额钱财而逍遥法外。

据了解,“买子会”是金溪县历史流传的一种民间经济互助形式。参与人通过交会接会各求所需:接会人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取得大额资金以解燃眉之急,而省却了银行贷款烧香拜佛求助于人的困扰,交会人则用手中暂且不用的闲钱进行投资,既取得较为丰厚的利息回报,又自然积攒了一笔可观的资金。“买子会”属于民间经济互助,不属于非法集资、融资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国家应该对这种民间信用经济应给予引导和司法保障。

目前,吴香梅正在为自己的遭到的不白之冤进行积极申诉,金溪县几万因取缔“买子会”而遭受损失的老百姓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和解决他们的问题。
相关联系:
吴香梅:13861215653.谢育珍:13970421672.齐海英:15879812939.
金溪县政法委书记王雨生:13907049162.(张建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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