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冤民陈碧香被绑到驻京办后失踪

(村委会证明段建军被冤杀时还不满17岁)


2012/9/2)权利运动发布:
湖南郴州冤民陈碧香为了16岁儿子段建军被冤判死刑一案到北京上访,此案已沉积24年至今未解决。昨天(91日)陈碧香又被抓到久敬庄,郴州驻京办赶到久敬庄后将其绑架到处京办,现已与外界失去联系。这是陈碧香继农历大年三十驻京办人员从久敬庄拉出殴打后,今年第二次遭到驻京办绑架。

段建军于19711212日出生于湖南省耒阳市遥田镇灯塔村。1987年,正在读初中二年级的段建军因为家境贫寒交不起学费而盗窃了汽修厂的废铜,结果被严打重判决2年。

在郴州市看守所,段建军诚恳接受管教干部的教育,认真复习功课,期待着早日回到学校。这些,段建军给父母、姐姐的一封封家书都有着真实记载。到1988928日,在段建军行将刑满走出看守所时,一件彻底改变段建军命运事件发生了,一个名叫樊智仁的犯罪嫌疑人于深夜被送入看守所段建军所在的号间。在看守所,有一个公开的秘密,新犯要被前辈们“开庭”,也就是暴力驯服,结果樊智仁被殴打致重伤。

见樊被打伤后,未采用殴打的段建军先是给樊喂饭,见樊情况越来越严重就报警呼救。看守所的所长李华得知消息后,将段建军一人带走讯问,而在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没有将其他的5个犯罪嫌疑人隔离。很快,樊智仁因延误了救治而不治身亡,5个犯罪嫌疑人众口一词,称段建军是牢头,“开庭”由段建军主持。最后法院以“段建军睡靠门口的第一张铺位”为由,认定段建军是牢头,即樊智仁死亡案的主犯,将未满17周岁的段建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由于段建军出生时尚未建立实行户籍登记制度,在故意伤害事件发生后,由灯塔村村民委员会于1989年元月3日和6日均出示证明,证实段建军的真实出生日期为19711212日,以证实段建军在“犯罪”的时尚属不能被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但,郴州市中院和湖南省高院依然不顾事实,无情地将段建军执行了死刑。

陈碧香的女儿段春凤说:无论久敬庄还是驻京办,都是无抓人更无权打人和软禁人的权力,他们的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合法权益,现我们非常担心75岁的母亲的人身安全和身体状况。希望记者们帮我寻找我的母亲。

据陈碧香老人遭到绑架后发出的最后一条信息:其被绑架时鞋、包等物品都不见了。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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