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崇安区官府公告以人民币353元/每平米强拆居民别墅



根据[2004]建设部154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无锡市政府将强制拆迁权力交给崇安区政府是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

(2009-1-15)权利运动发布:
居住在无锡市崇安区广益镇尤渡村189号的尤桂凤发来讯息:2007年3月地方政府通知尤渡村已经纳入拆迁范围,开发商是金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同年3月13日金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没有出具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仅凭一张安置补偿通知书就要求居民搬迁。开发商拆迁居民房屋的补偿价格仅为人民币353元/每平米,而开发商在建成的商品房(毛坯)开盘价却高达人民币7800元/每平米。尤桂凤等居民当然无法接受这近乎抢劫的拆迁补偿而拒绝搬迁,2008年12月26日崇安区政府依据无锡市政府和建设局的指令向尤桂凤送达[2008]崇政行强拆第11号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将在15日后对尤桂凤300多平米的别墅型私房进行强制拆迁。

据反映,为了配合金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拆迁,广益镇政府官员和派出所负责人对尤渡村居民多次进行暴力伤害,例如:2007年4月19日晚,镇文教书记朱明伯带领十多名社会人员闯进尤桂凤家,邻居尤锦文一句“没有拆迁证不能拆迁”就遭致十几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拳打脚踢,全身都是伤痕。拆迁办尤建兴还抛下一句“你们不拆迁,叫你们死在哪里都不知道”的话让人不寒而粟。村民频频报警,广益派出所民警说:“拆迁打人是政府行为,我们管不了”。2007年4月26日、5月16日深夜,尤桂凤家的玻璃两次被砸碎了。2007年4月27日,镇长范洪强、治保主任沈瑞丰、广益派出所所长许所长带领百名社会闲杂人员强拆邻居戴才清家时,砸碎尤桂凤家屋内的日用品,60多岁的尤桂凤向范镇长跪反映情况却遭围殴,打致昏死过去,报警十余次没人理。2008年9月1日晚,尤渡村民与开发商交涉,数日后将尤桂凤的老伴吴士兴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名刑事拘留。

权利运动强烈谴责无锡市崇安区官府与开发商勾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平民百姓合法财产进行掠夺的无耻行为。
相关联系:
尤桂凤联系电话:0510-88881780,82458187., 13812007487。
广益镇党委书记夏杰伟电话:0510-82467459 ,13906170580。
无锡市崇安区区委办公室 余主任:13861890015。(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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