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法人申请游行示威遭拒


(2012/9/9)权利运动发布:
日前,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徐队长及张副队长找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俊国谈申请游行示威的事,称:自《示威游行法》公布施行20多年来,不要说经过自己批准了,至今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一个公安机关敢给老百姓的申请审批。再说,你游行示威的路线经过两个区,即使要申请也得向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申请和审批。

目前,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俊国已经按照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徐队长及张副队长的要求,将游行示威申请书提交到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批。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是否还要让1989年经全国人大通过并实施的《游行示威法》继续冬眠?还是要让这一部法律继续“有市无价”下去?权利运动希望《游行示威法》这一只“概念股”也能到老百姓这个庞大的“二级市场”走一走。为此,我们将对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法人游行示威申请继续予以关注。

治安队电话:0513-85559610。
张俊国电话:1599669501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

附《游行示威申请》书:
申请单位: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

示威负责人:张俊国,男,56岁,汉族,南通市通州区居民

通信址:南通市崇川区中心一路9号3-7室 电话15996695018

申请人依法向南通市各级公、检、法、政府、纪检等部门领导递交了(网上可查到)《法官王冯涉嫌徇私枉法渎职犯罪》、《公安局长涉嫌徇私枉法渎职犯罪》、《检察官汤红宇涉嫌徇私枉法渎职犯罪》、《江苏南通张俊国给2270名十八大代表的公开信》、《南通市几十名官员涉嫌违规违法犯罪》等对几十个涉嫌违法问题至今没有作出书面答复。企业因遭南通市政府非法暴力拆迁砸毁两年多没有合法的补赏安置使企业破产。港闸区政府曾多次谈判,不给企业生存条件,员工活路。公、检、法不作为,对此特申请游行请愿。

请求事项:
一、 请求依法批准申请人以游行示威的方式,抗议官员违法违纪行为。

二、 请求允许在示威期间使用以下三个条幅:
1、惩治腐败、惩治违法、还我民生。
2、强烈抗议南通公、检、法不作为。
3、依法惩治非法暴力拆迁的元凶。

三、请求允许使用口号:捍卫法律尊严!惩治腐败、惩治违法、还我民生。

四、日期:2012年9月16日起至答复诉求为止。

五、时间:每天8时~17时。

六、请求游行路线:从南通崇川五一路、钟秀路、城港路到区政府。门前静坐示威。

七、区政府如不答复,从城港路、外环西路、青年路、工农路 、世纪大道。

事实与理由:
中国法治示范城市江苏南通发生了一起当今中国典型的非法暴力拆迁案。涉嫌犯罪官员之多。不以法律为准绳,以集团的利益做为侦查、起诉、判决的依据。权利代替了法律。 肆意践踏法律。而百姓控告难、立案难、讲话难…….请看如下事实(及视频:http://v.ku6.com/u/11795052 )

2011年1月3日凌晨2点 江苏南通红枫丽莱公司遭南通市约80名黑社会袭击。8人被打(其中一名武警战士和一名工人伤重住院)砸毁公司房屋、文件、账目、证照、磁盘、机械设备及财物等各种损失约62188800.00元。案卷中当时记载立案为行政案。南通市政府再拿不出有关公告、拆迁许可证等文件。2011.1.6日转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案,5月12日公安机关才告知受害人,2012年2月港闸公安分局以委托评估,损失4260.00元,3人以上作案起诉到检察院。港闸区检察院以损失4260.00元,3人以上犯罪起诉到法院,可判决及裁决都与政府和拆迁公司无关,三名“主犯”判了几个月缓刑, 这远远背离了事实。综上,请求港闸区公安分局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具体规定,批准我们的申请为盼,谢谢!

此致: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局

申请人: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一号桥地板厂
法人代表:张俊国

2012年8月30日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