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的民事判决书换来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2/9/19)权利运动发布:
——河南企业家卢光明被诬陷迫害始末
 【不听从恶人的计谋,不跟随罪人的脚步,不与侮慢上帝之徒同夥,这样的人才算真正有福】摘自《圣经•诗篇》

卢光明,一个多次被人民政府命名的“优秀企业家”,为了保护千万元国有资产不被黑恶势力侵犯,顶着巨大压力提起民事诉讼,2011年2月获得胜诉,2011年4月被黑势力诬告,身陷囹圄,2012年7月被民权县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0年。

2008年11月卢光明从国电豫园电厂调往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到任后他看到公司各项工作管理混乱,亏损严重,就大胆地进行一系列改革。首先砍掉一些以次充好的运煤户。经过一系列改革,他果然不负众望,一年后公司扭转亏损局面。(令卢光明没想到的是,这些被砍掉的运煤户及承揽工程户,大部分都有强硬后台,而卢光明的这些改革正是砍断了这些人的利益链条,后来这些人与奸商张和平等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为将卢光明置于死地而组成了严密的关系网,使他至今蒙受不白之冤。)

2009年夏天电厂缺煤,经人介绍焦作诚德供煤公司的总经理张和平开始向民权电厂供煤。由于张没有其自称的经济实力,经常停止供煤。卢光明为了保证电厂正常运转,曾先后让朋友陈守义借给张和平100万、梁士印借给张70万(这些借款出于情面都没有写借条,也都在预定时间内顺利归还)。2010年春节后,张和平又因资金不足向卢光明借款,卢光明说服妻子牛君佩拿出家中备用款50万元,梁士印30万共计80万借给了张和平,解决了电厂燃煤之急。

随着交往加深,卢光明逐渐认识到张和平是一个投机钻空的奸商。(在运煤过程中张经常以次充好,不开增值税发票、运输发票。卢光明为此多次与其交涉,张和平总以各种理由拒绝)看到张这种德行,卢和梁士印商量让张和平尽早归还80万元,张却一直拖延。2010年4月,卢的弟弟因购房向卢借钱,张无奈之下只好归还,但在归还时,却让取款人打了收条(后被取款人收回)。但张以此为借口,反向有关方面说是向卢行贿80万元。

由于焦作诚德公司在2009-2010年期间,欠缴税款共达1500余万元之巨,为了保护电厂国有资产,国电民权公司研究决定停止向诚德公司付款。张和平恼羞成怒,一方面,对外散步谣言,谎称电厂欠其煤款3000多万,另一方面,开始勾结黑恶势力,围堵、打砸电厂煤库招牌及运输车辆,并于2011年2月17日,公然运用武力将电厂的煤炭抢走(河南法制频道对此做过报道)。

为了保护国有资产,卢光明毅然将张和平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张和平不停地对卢光明及其家人威胁、恐吓,并扬言如果不给他3000万,他将采取各种手段让卢光明身败名裂、家破人亡。一面是家人的巨大精神压力,一面是上千万的国有资产即将流失,做为国有公司的总经理卢光明做出了人生当中的一个重要决定,坚持诉讼,绝不退缩。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28日作出(2010)商民一初字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电厂胜诉,张和平无奈之下只好归还民权电厂2.458354万吨煤炭,为此卢光明为国电挽回了一千多万元财产的损失。

因而卢光明成为张和平等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无中生有,疯狂诬告陷害卢光明,把为解其燃眉之急借给他的80万元的归还款竟说成了索贿款!民权检察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首先抓捕卢光明,在一年多的秘密关押时间里采用逼供,诱供,毒打威胁证人,将重要证人取保候审,逼迫他们做伪证等不正当手段违法办案。并挖空心思罗织各种罪名,终使国企业卫士卢光明身陷囹圄,而诬告者张和平逍遥法外。

在公开审理时,面对律师举证质证,公诉人常常答非所问,理屈词穷。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互相矛盾,庭审期间,公诉人竟然针对律师所举证据,违反程序私自重新取证,可悲的是,民权法院竟然完全无视庭审事实,置全国多名著名法学家如陈兴良等人的法律意见于不顾,做出了出人意外令人震惊的判决:判处卢光明有期徒刑20年! 

我们国家有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有错必改、保证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面对司法人员滥用权力和徇私枉法,我们相信有关部门及领导能明辨是非并依法查清事实真相,为受害人伸张正义!相信为保护国家利益挺身而出与黑恶势力斗争的卢光明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让那些一心想为国家努力工作的人不再心寒!

尊敬的各位朋友,现在此案正在二审上诉期间,我们呼吁社会正义力量介入,督促此案能公平、公正审理,还事实本来面目,使保护国有资产的卢光明不再蒙羞受辱.

卢光明家属联系电话:1869580374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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